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类医药卫生组织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组织体系,成为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各项卫生工作维护人民健康的业务实体。其中主要包括卫生行政组织和医药卫生业务组织。

一、卫生行政组织

卫生行政组织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权机构中主管卫生行政管理的工作部门。建国伊始,中央人民政府即卫生部,由李德全女士任部长,医学专家贺诚任第一副部长。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医治旧社会遗留给人民健康上的创伤,防治危害最大的急性传染病,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为组织进行各项业务工作,卫生部设置了保健防疫、医政、妇幼卫生、计划检查、卫生宣传等局、处,以及全国卫生科学研究委员会等机构。在有计划地进行国民经济建设时期,卫生部的主要任务是:在农村继续大力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疾病;在有计划地发展医疗卫生组织的同时,加强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卫生工作。随着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的深入贯彻,卫生部设立了卫生防疫、医疗预防、中医、妇幼卫生、医学教育、药政管理、保健、计划财务等司、局,基本上形成了适应工作开展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但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间,卫生部各业务司、局被全部撤销,仅成立一个“业务组”综管全国卫生工作,结果造成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管理混乱,给卫生事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1976年10月,十年动乱得以结束,卫生事业开始复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工作的重点要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卫生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根据党和国家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管理全国卫生事业,开展防病治病工作,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领导,卫生部重新恢复了正常的建制。1982年,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实行机构改革的精神,卫生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精简,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卫生部内,由部长或副部长参加该组织的领导工作。

1986年1月10日,国务院召集会议,讨论了中医药问题,对发展中医事业,决定设立国家中医管理局。中医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卫生部代管。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卫生部中医司遂即撤销。1988年5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的中药部分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归口管理。任命卫生部副部长胡熙明兼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成立,把中医和中药工作统管起来,使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加强了内涵建设,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随着体制改革的发展,国务院机构改革继续进行。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政府机构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1988年11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卫生部“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确立卫生部为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综合计划、监督协调工作,对全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防病治病工作,统筹规划,实行宏观管理,对直属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至地区(市)、县、各级政府的卫生厅、局、科等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一般都是根据卫生部所设的业务司、局结合各地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局、处、科(股),分管各项业务工作。在县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一般都设有卫生助理员或文教卫生助理员,负责管理本乡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二、卫生业务机构

1949年以前,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很少。据统计,1949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计有3670个,(卫生人员总数为54.44万人),其中大小医院2600所,门诊部(所)769个,其他如疗养、专科防治、妇幼保健、医学研究等单位,只有几所或几十所。就是这些很少的卫生机构也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如上海市共有各类医院153所。广大农村大都处于缺医少药以至无医无药的状况,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得不到医疗卫生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不仅卫生工作制定了指导方针,而且举办了各类卫生机构,培养和壮大了专业卫生队伍。到1995年全国卫生机构总数为19.01万个,卫生人员总数为537.34万人。

鉴于广大农村在解放前处于严重缺医少药状态,因此,党和政府一直把农村卫生建设作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乡卫生院的工作给予指导,乡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给予指导和支援。早在六十年代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已建立起来,近年来,随着卫生改革的发展更趋完善。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也得到加强。

医院建设在医疗卫生事业中占有投入最大的事业单位。1995年,遍布全国城乡和工矿企业等部门的医院有6.78万个。40多年来,不仅医院的数量有了很大发展,而且医疗设备更加完善,医疗技术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医院中,综合性医院数量最多,其中有些规模较大、设备良好,专科齐全,医疗技术水平较高,有的成为省、自治区、市、县或部门的医疗中心。此外,还设立了专科医院、教学医院、职工医院、中医医院、疗养院等。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疾病预防工作,卫生防疫机构从无到有,得到较快的发展。到1995年,卫生防疫站已达3629所。此外,还有重点地建立了一些防治人专杂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的专科防治所。

发展妇女儿童保健事业是中国卫生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妇幼保健组织建设上,中央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都有妇幼卫生机构。在妇幼卫生医疗保健方面,除综合医院设有妇产科和儿科外,全国各地建立了妇幼保健院、所、站,以及妇产医院、儿童医院。

为发展医学科技事业,国家十分重视建立和健全各种医药卫生科研机构,全国独立设置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在建国之初只有四个,总工作人员数仅有300人,到1993年增加到436个,工作人员总数为39100多人。此外,还有数百个附设性的医学科研机构,它们是附属于一个医药院校、医院或卫生防疫站的科研机构。这些附设性的机构,也是医药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国卫生组织建设,在五十年代初期是参照前苏联的做法,并吸取建国前革命军队和根据地开展卫生工作经验,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发,推动了经验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随着政府部门的体制改革,职能的转变,卫生部的组织机构也刊物了相应的调整,并逐步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效能有了新的提高。

卫生组织是适应工作任务的需要而建立的,同时,根据事业的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更加完善。如根据卫生工作方针和党的中医政策,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学的继承发扬工作,加强中医药的管理,发展中医药事业,1986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88年又改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而使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再如,为了加强全国卫生防病工作的技术指导,发展我国预防医学,1986年卫生部成立了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随着改革开族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卫生改革必将深入发展,卫生体制不断完善,卫生组织建设则更加合理,效率更加提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中,中国的卫生组织建设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