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理性赌博:通常在青春早期开始赌博活动,男性多于女性,可见于各个种族、社会阶层和职业,但以受教育程度低者为多。其心理特征为智力较高、傲慢、过于自信、极其乐观好动,缺乏耐心等,关于病理性赌博,一般认为参与赌博的时间或输掉钱财的多少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赌博行为对赌场以外的人际关系有严重影响,对赌博者个人和家庭生活有长期的、日益加剧的损害,经常由于赌博而不能所履行承担的社会和工作职责。个人渴望赌博,完全沉溺于赌博之中而对生活中的其他事物置之不理,需要增加赌博次数或赌注数目以获得所追求的兴奋。

2.纵火狂:反复出现的不可克制的纵火冲动,对纵火行为和火焰燃烧的场面有强烈的迷恋、兴趣和好奇心。纵火前有强烈的紧张感,纵火或目击火焰时有明显的愉快、满足或轻松的体验。纵火者缺乏动机,不是为了得到钱财,也不是为了掩盖罪行或表达某种社会政治观点,不是出于愤怒的报复,尽管纵火是由于不可克制的冲动所致,但事先可有计划和准备。

心理学研究认为,纵火冲动是一种无意识的性行为的象征,纵火狂有一种强烈的施虐淫欲望,火的破坏力量可视为强烈性欲的象征。另有人认为纵火冲动源于攻击本能,yarnell(1940)认为儿童纵火是对排斥过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一种攻击形式,这些人常伴有逃学、偷窃、离家出走等现象。

3.偷窃狂:主要特征为反复出现的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其偷窃行为即不是由于当时生活需要,也不是考虑偷窃物的经济价值。偷窃即不是为了泄怒,也不是为了报复。行窃之前或紧接行窃之后有逐渐加重的紧张感,行窃后有愉快和放松的体验。偷窃即无长远的计划,也不与他人合伙进行。他们将偷窃物品弃之或偷偷放回原处,或将其隐藏。过后他们常因想象中的或已经发生的被捕以及社会地位的丧失而感抑郁焦虑和内疚。偷窃狂常始于童年或青少年时期,病程上具有慢性倾向,自发缓慢率不详,但较少持续至中年。由于疾病对个的社交与工作能力并无损害,很少主动求治。

4.异食癖:是一种食欲倒错现象,嗜食一些通常不能作为食物的东西,如泥土、砖头、碎玻璃等。经常异食可引起全身营养不良或发生食物中毒。

5.拔牙癖:指反复出现的、不可克制的拔牙行为。多见于儿童,病因不明,常有头发稀疏和头部皮肤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