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有骨蒸夜热,遍体火焦,口干舌燥,咳嗽吐沫,难于生子者。人以为阴虚火动也,谁知是骨髓内热乎!夫寒阴之地,固不生物,而干旱之田,岂能长养。然而骨髓与胞胎何相关切,而骨髓之热,即能使人不嗣,此前贤未言者也。山一旦创言之,不几为世俗所骇乎?而要知不必骇也,此中实有其理焉。盖胞胎,为五脏外之一脏耳。以其不阴不阳,所以不列于五脏之中。所谓不阴不阳者,以胞胎上系于心包,下系于命门。系心包者通于心,心者,阳也;系命门者通于肾,肾者,阴也。是阴之中有阳,阳之中有阴,所以通于变化,或生男或生女,俱从此出。然必阴阳协和,不偏不枯,始能变化生人,否则否矣。况胞胎既通于肾,而骨髓亦肾之所化也。骨髓热,由于肾之热,肾热而胞胎亦不能不热。且胞胎非骨髓之养,则婴儿无以生骨。骨髓过热,则骨中空虚,惟存火烈之气,又何能成胎?治法必须清骨中之热,然骨热由于水亏,必补肾之阴,则骨热除,珠露有滴濡之喜矣。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此之谓也。
方用
清骨滋肾汤。
地骨皮(一两,酒洗)丹皮(五钱)沙参(五钱)麦冬(五钱,去心)元参(五钱,酒洗)五味子(五分,炒研)白术(三钱,土炒)石斛(二钱)水煎,连服三十剂而骨热解。再服六十剂自受孕。此方之妙,补肾中之精,凉骨中之热,不清胞胎,而胞胎自无大热之患。然阴虚内热之人,原易受孕,今因骨髓过热,所以受精而变燥,以致难于育子,本非胞胎之不能受精,所以稍补其肾,以杀其火之有余,而益其水之不足,便易种子耳。
眉批∶
治骨髓热所以不用熟地方极善,用者万勿加减。凡峻药,病去七分即止,不必拘泥三十剂、六十剂之数,三元生人不一,余类推。
歌括∶
骨蒸夜热似火焚,不孕一生徒雨云。
口干舌燥咳吐沫,骨髓内热虚火熏。
清骨滋肾用地骨,丹皮麦冬术石斛。
沙参元参五味子,久服自然肾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