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炒焦)不拘多少。
上为末,滴水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五六十九,米饮送下。一方治热痢有血,水煎服。
白痢。
原方选论:
《普济方》:“治血痢。右用苦参不以多少。炒焦为末。滴水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五六十丸。米饮下。一方治热痢有血。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