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首 方四十九首 证一首 灸法十五首)

论曰∶热结中焦则为坚,下焦则为溺血,令人淋闭不通,此多是虚损人,服大散,下焦客热所为。亦有自然下焦热者,但自少,可善候之。

凡气淋之为病,溺难涩常有余沥,石淋之为病。茎中痛溺不得卒出。膏淋之为病,尿似膏自出。劳淋之为病,劳倦即发痛引气冲下。热淋之为病,热即发,甚则尿血,治之皆与气淋同。凡人候鼻头色黄者,小便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