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列一些疾病,应特别注意其拔牙后果,最好是先经过有关科室会诊检查,采取适当治疗措施,再决定是否适于拔牙。

1.血液病 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瘢、白血病等伴有凝血障碍,拔牙后可因出血不止而危及生命。如必须拔牙,应在住院和内科协作条件下,采取有效防治出血措施,然后进行拔牙。

2.心血管疾病 如高血压、心脏病病员,应事先了解其病情轻重、性质,是否经内科治疗得到控制,然后考虑拔牙时机。决定拔牙时还应分别不同情况给予术前术后药物,以防意外。

3.其它慢性病如严重糖尿病、肺结核、肝肾疾患等病员,应经内科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考虑拔牙。

4.急性传染病、口腔粘膜急性炎症、口腔恶性肿瘤病员在决定治疗方案前,均不宜拔牙,以免引起病情加重,肿瘤扩散等后果。

5.妊娠期 在怀孕前三个月和后二个月内,为了避免引起流产和早产,水宜拔牙。妇女月经期一般暂缓拔牙。

6.全身健康情况较差,或在饥饿、疲劳、睡眠不足等情况下,最好暂缓拔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