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评价是将病人的健康状况与原先确定的护理目标进行有计划的、系统的比较过程。评价是贯穿在护理全过程的活动,对病人最初估计阶段的资料,是评价中与之进行比较的基础资料;护理诊断是评价的依据;护理目标是评价的标准。
(二)目的 进行评价的目的最主要是确定病人健康状况向目标进步的程度。同时也是判断护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效果的过程。在测定病人的健康状况好转的同时,也是评价护理质量和促进护理工作改进的过程。
(三)内容 评价系统包括组织评价、护理程序评价和护理效果三个方面。这三方面的评价均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护理效果评价,它可提供护理状况的护理实效的有力证明;护理程序评价是评价护士在实施护理程序每一步骤中行为的正确性,有利于护理取得最好的效果;组织管理评价又使护理程序的运用及护理实效得到组织的保证。因此,它们三者之间是相互关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
(四)方法 评价的方法是将护理效果与原定目标相比较,以鉴定护理效果,找出新的问题。经分析可得出三种结果:①目标已达到;②部分达到目标;③未能达到目标。如未达目标,应考虑下述问题,原始资料是否充足;护理问题是否确切;所定目标是否现实;所用护理措施是否有效等。评价是护理程序循环中的一步,评价后还须进一步再收集资料、修订计划,以期达到患者最佳身心状况。一般急性病人每3天评价一次,慢性康复病人酌情2-4周评价一次。责任护士应及时准确记录评价的结果,记录方法有及时性评价记录、阶段性评价记录和回顾性评价记录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