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庞云关下三分也)濡反在巅。(关上三分也)微反在上。(寸脉也)涩反在下。(尺部也)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硬。庞氏以气血俱不足。用小建中汤。常氏云。下后心下痞硬。用增损理中丸。

又曰。动气在右。不可下。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悸也。庞氏以咽燥鼻干。宜竹叶汤。

又曰。动气在左。不可下。下之则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虽有身热。卧则欲蜷。庞常皆云先服干姜甘草汤。后服小建中汤。

又曰。动气在上。不可下。下之则掌握热烦。身上浮冷。热汗自泄。欲得水自灌。常氏云。宜小建中汤。

又曰。动气在下。不可下。下之则腹胀满。卒起头眩。食则下清谷。心下痞也。庞氏云。心下痞。宜半夏泻心汤。

又曰。咽中闭塞。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数十行。常氏云。咽中闭塞。可乌扇煎。下利。宜四逆散。

又曰。诸外实者。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亡脉厥者。当脐握热。

雍曰。宜服去白术理中汤。以术利腰脐间血故也。

又曰。诸虚者不可下。下之则大渴。求(一作引)水者易愈。恶水者剧。雍曰。宜小建中汤。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也。微则为咳。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名除中。(一云消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雍曰。此不治之证。故诸家无治法。庞氏云。诸脉濡弱微虚细相搏。俱不可下。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为阳虚。数为亡血。浮为虚。数为热。浮为虚。自汗出而恶寒。数为痛。振寒而 。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于胁。振寒相搏。形如疟状。医反下之。故令脉数发热。狂走见鬼。心下为痞。小便淋沥。小腹甚硬。小便则尿血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鹊石散、延胡索散。

又曰。脉濡而紧。濡则卫气微。紧则营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恶寒。营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为有大热。解肌而发汗。亡阳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不得眠。不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应时罢。 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巅。体惕而又振。小便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呕变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安可复追还。常氏云。可灸关元。

雍曰。仍服通脉四逆汤。

又曰。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独下阴部者。小盒饭赤而难。胞中当虚。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应卫家当微。今反更实。津液四射。营竭血尽。干烦而不得眠。血暴肉消而成暴液。(暴液一作黑液)医复以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常氏云。可小建中汤。已经下者。不治。

又曰。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而不可下也。常氏云。可桂枝麻黄各半汤。雍曰。仲景可汗证中。只用麻黄汤。

又曰。趺阳脉迟而缓。胃气如经也。趺阳脉浮而数。浮则伤胃。数则动脾。此非本病。医特下之所为也。营卫内陷。其数先微。脉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气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数脉动脾。其数先微。故知脾气不治。大便硬。气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数改微。邪气独留。心中则饥。邪热不杀谷。潮热发渴。数脉当迟缓。脉因前后。度数如法。病者则饥。数脉不时。则生恶疮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汤。恶疮。漏芦汤。

又曰。脉数者久数不止。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不可不。下之必烦。利不止。常氏云。可柴胡桂枝汤。

又曰。少阴病。脉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雍曰。宜建中汤。

又曰。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雍曰。误下宜四味理中丸。误下则中气受伤。故用是汤。

又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此一证中有误字。脉经云。攻之不令微汗。属腑溲数则坚。汗多则愈。汗出小便难。文皆有误。不能通。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常氏以太阳证不罢。宜柴胡桂枝汤。

又曰。结胸证。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常氏云。可小陷胸汤、增损理中丸、圣饼灸法。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常氏云。可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不可下。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仲景刺大椎肺俞肝俞。见太阳证中。

又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常氏云。可当归四逆汤。庞氏云。若下证悉见。四逆者。是失下后。气血不通使然。但手足微厥。掌心常温。时复指稍温。即可下之。勿拘忌也。

又曰。病欲吐者。不可下。常氏云。可半夏加橘皮汤。

又曰。太阳病。有外证未解。不可不。下之为逆。常氏云。可桂枝麻黄各半汤。雍曰。根据可汗证中。用桂枝二麻黄一汤。

又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一作汗之。宫本及脉经皆作下之。)因作痞。常氏云。结胸。可大陷胸汤、痞。可半夏泻心汤。

又曰。病脉浮而紧。而复下之。紧反入里。则作痞。常氏云。可小陷胸汤、泻心汤。雍曰。宜半夏泻心汤。

又曰。夫病阳多者热。下之则硬。常氏云。可小柴胡汤。

又曰。其人本虚。攻其热必哕。雍曰。宜半夏生姜汤、类要四味橘皮汤。

又曰。无阳阴强。大便硬者。下之必清谷腹满。常氏云。可蜜煎导之。

又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常氏云。可桂枝加芍药汤。胸下结硬者。增损理中丸。

又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常氏云。下之利不止。宜四逆汤。余见厥阴本证。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常氏云。饮食入口则吐。可瓜蒂散。余见少阴本证。

又曰。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常氏云。可小建中汤。已下。不治。

又曰。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衄。常氏云。可小柴胡汤。已汗者。桂枝加附子汤。汗出而喘者。麻黄甘草杏子石膏汤。已下者。五苓散。加温针者。芍药地黄汤。

又曰。伤寒。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若热多者。目赤脉多。睛不慧。医复发之。咽中则伤。若复下之。则两目闭。寒多便清谷。热多便脓血。若熏之则身发黄。若熨之则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难者为危殆。常氏云。初证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喉中痛。桔梗汤。热多。小柴胡汤。便清谷。理中丸。便脓血。桃花汤。身发黄。茵陈蒿汤。小便难者。猪苓汤。

又曰。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恶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之。则两目闭。贪水者。若下之。其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若发汗。则战 。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苔。烦躁。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常氏曰。若热衄不可制者。芍药地黄汤。水逆者。五苓散。便脓血。桃花汤。咽中生疮。白矾甘草散。阴阳俱虚。小建中汤。里冷不嗜食。理中汤。发热身黄。栀子柏皮汤。余证。小柴胡汤。汗出小便数。甘草干姜汤。

又曰。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大承气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庞氏曰。尺下弱。小便不利。或尚少。皆未可攻。

又曰。脏结无阳证。不往来寒热。或寒而不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常氏云。可刺关元穴。在脐下。

又曰。可刺大赫。在腹部第二行。雍曰。灸尤奇。

又曰。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雍曰。不可攻之。恐厥逆也。可小半夏加茯苓汤、生姜橘皮汤。

又曰。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可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气汤。汤入腹中。转失气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大便复硬而少。宜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又曰。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属甘草泻心汤。

又曰。下利。脉大或浮。大者虚也。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属当归四逆汤。

又曰。阳明病。面合色赤。不可攻之。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常氏云。可五苓散。

又曰。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常氏云。心下硬满者。可半夏泻心汤。已攻而利者。四逆汤。

又曰。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猪胆汁。皆可为导。

庞氏曰。不当下而强下之。令人肠胃洞泄不禁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