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子散

金铃子散,中医方剂名。出自《太平圣惠方》。为理气剂。具有疏肝泄热,活血止痛之功效。主治肝郁化火证。症见心胸胁肋脘腹诸痛,时发时止,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临床上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慢性肝炎、胆囊炎等属肝郁化火者。
分类 理气剂-行气剂
出处 《太平圣惠方》
功能 疏肝泄热,活血止痛
主治 肝郁化火证

《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卷中:金铃子

处方

金铃子 玄胡索各30克

制法

上药为细末。

功能主治

疏肝泄热,行气止痛。治肝气不舒,气郁化火,致患心腹胁肋诸痛,或发或止,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现用于溃疡病,肝炎,胆囊炎、肋间神经痛,胆道蛔虫症等属于肝郁气滞偏热者。

用法用量

每服9克,酒调下。

注意

孕妇慎用。

备注

方中金铃子疏肝气,泄肝火,延胡索行血中气滞,气中血滞。二味相配,一泄气分之热,一行血分之滞,使肝火得清,气机通畅,则诸痛自愈。

摘录
《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卷中

《重订严氏济生方》:金铃子

处方

川楝子(去皮、核,取肉30克,用巴豆7枚,去壳,同炒令黄色,去巴豆

制法

上药为细末。

功能主治

治七疝,寒注下焦,少腹引外肾疼痛,大便多秘。

用法用量

每服6克,空腹时用热盐酒调服。

摘录
《重订严氏济生方》

《万氏女科》卷三:金铃子

处方

川楝(去核)1钱,小茴(炒)1钱,破故纸1钱,桂心1钱,木香(汁)1钱。

功能主治

产时寒气客于子门,入于小腹;或坐卧不谨,使风冷之气,乘虚而入,此疝也。但不能胀,且无形影。

用法用量

加生姜为引,入木香汁,水煎。食前热服。

摘录
《万氏女科》卷三

《袖珍》卷二引《圣惠》:金铃子

别名

金铃散

处方

金铃子1两,玄胡各1两。

制法

上为末。

功能主治

行气疏肝,活血止痛。主热厥心痛;肝气郁热之胃脘,胸胁痛,疝气疼痛;妇女经行腹痛,其痛时发时止,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或作或止,久不愈者。二维病。肝气郁滞。

临床应用

胃痛:用本方治愈胃痛15例。无论火郁,酒肉滞,肝阳犯胃,肝厥胃痛,胸痞脘痛,饥饱失时,阳微气阻等所致者,均用此方加味。一剂痛止,不出二剂痊愈。典型病例:覃某某,男,25岁,已婚。一九六三年秋间就诊,胃脘痛十余年,曾用中西药治疗,有时痛止,旋又复发。现已连痛三天,如刀刺,不想进食,时呕吐,症见神色颓丧,脉弦而涩,此因久病胃痛,胃络瘀滞所致。处方:金铃子、延胡、五灵脂蒲黄香附半夏陈皮。次日复诊,痛楚消失,精神安宁,追踪未见复发。

用法用量

金铃散(《杂病源流犀烛》卷十一)。

注意

孕妇胃痛忌用,其他如胆结石及肝脉病,胃溃疡穿孔等均非本方适应症。

各家论述

1.《古方选注》:金铃子散,一泄气分之热,一行血分之滞。《雷公炮炙论》云:心痛欲死,速觅延胡。洁古复以金铃治热厥心痛。经言:诸痛皆属于心,而热厥属于肝逆,金铃子非但泄肝,功专导去小肠膀胱之热,引心包相火下行,延胡索和一身上下诸痛。时珍曰:用之中的,妙不可言。方虽小制,配合存神,却有应手取愈之功,勿以淡而忽之。

2.《谦斋医学讲稿》:本方主治肝气肝火郁滞,胁痛,少腹胀痛。方仅两药,用量相等,而以金铃子为名,说明以疏肝气、泄肝火为主。金铃子只能走气分,并且偏于苦寒,配合延胡辛温活血,亦能行气止痛。

3.《方剂学》:本方所治诸痛,乃由肝郁气滞,气郁化火所致。方中用金铃子疏肝气,泄肝火,为君药。玄胡行气活血,为臣使药。二药相配,气行血畅,疼痛自止,为气郁血滞而致诸痛的常用基本方剂。

摘录
《袖珍》卷二引《圣惠》

方出《证类本草》卷十四引《经验方》,名见《济生》卷三:金铃子

处方

金铃子100个(汤温浸过,去皮;用巴豆200个捶微破,麸3升,同于铜铛内炒金铃子赤熟为度,放冷取出,麸、巴豆不用)。

制法

去核,为末。

功能主治

丈夫本脏气伤,膀胱连小肠等气。七疝,寒注下焦,小腹引外肾疼痛,大便多闭。

用法用量

每服3钱,热酒醋汤调下,不拘时候。

摘录
方出《证类本草》卷十四引《经验方》,名见《济生》卷三

《杨氏家藏方》卷十:金铃子

处方

金铃子肉49枚(锉碎如豆大,不令研细,用巴豆49枚,去皮不令碎,与金铃子肉同炒至金铃子深黄色,不用巴豆),茴香1两(炒)。

制法

上为细末。

功能主治

膀胱疝气,闭塞下元,大小便不通,疼痛不可忍者。

用法用量

每服2钱,食前温酒调下。

摘录
《杨氏家藏方》卷十

《朱氏集验方》卷三:金铃子

处方

川楝子1两(净),斑蝥14个(去头翅足),巴豆14个(去壳并心,劈开作2片)。

制法

上2味同川楝肉于银石瓦器内慢火炒,令川楝肉带微黄焦色,取去斑蝥巴豆2药不用,只将川楝子肉别安之一处,外用茴香3钱,重和前川楝子肉,用盐合炒令香,并前川楝子碾为细末。

功能主治

膀胱疝气,小肠偏坠,小腹撮痛,发则欲死,诸所不治者。

用法用量

每服2钱匕,空心温酒调下。若脏腑微利,痛即愈。病久而甚,不过3服。服后仍用安肾丸、沉香荜澄茄散吞服,以补其虚,则其疾永不作矣。

注意

病退即止,不可过剂。

摘录
《朱氏集验方》卷三

宋·《太平圣惠方》:金铃子

组成

金铃子(又名川楝子)、玄胡索各一两(各30克)。

用法

上药研细末。每次服用6~9克,酒调下,或用温开水送下。亦可改用饮片作汤剂,水煎服,每日2次,各药剂量按比例酌减至汤剂常用量。

功效

泄热疏肝,行气止痛。

主治

主治肝郁化火证,症见脘腹胁肋心胸疼痛、时发时止,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

临床应用

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胃脘痛、带状疱疹、反流性食管炎、慢性胆囊炎等病症。

1.胃脘痛:用丹参百合金铃子散加减治疗胃脘痛232例,疗程15日,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进行疗效评价。结果:治愈167例,占72.0%;好转59例,占25.4%;未愈6例,占2.6%;总有效率97.4%。(《实用中医药杂志》2006年第10期)

2.带状疱疹:以复方金铃子散联合阿昔洛韦治疗34例,与阿昔洛韦及维生素Bl治疗22例对照,疗程10日,根据带状疱疹症状和体征评分标准计算疗效指数来进行疗效评价。结果:治疗组痊愈25例,显效7例,好转2例,愈显率94.12%,较对照组72.73%的愈显率有明显优势,且患者症状、体征改善时间较对照组为短,止痛效果亦明显。(《中国中医急症》2004年第9期)

3.反流性食管炎:采用加味金铃子散(川楝子延胡索陈皮半夏黄芩百合甘草)治疗反流性食管炎60例,并与奥美拉唑、多潘立酮口服治疗60例对照观察,疗程4周,根据烧心、胸痛、吞咽困难、反胃等症状改善情况以及胃镜检查食管炎分级进行疗效评价。结果:治疗组痊愈36例,有效20例,无效4例,总有效率93.33%;对照组痊愈28例,有效22例,无效10例,总有效率83.33%。(《河北中医》2010年第10期)

方解

本方以治肝郁化火所致的心胸胁肋脘腹诸痛证,且伴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为辨证要点。金铃子泄热疏肝,行气镇痛;延胡索活血散瘀,行气镇痛。两药合用,既可行气止痛,又能疏肝泄热,使气血畅,肝热清,则诸痛自愈。

现代研究

临床报道又见于治疗胆囊炎、前列腺增生、萎缩性胃炎、消化性溃疡以及妇科腹痛(盆腔炎、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乳腺增生症及胸肋内伤症,镇痛作用显著,取得了较好疗效。

方歌

金铃子散止痛方,玄胡酒调效更强,疏肝泄热行气血,心腹胸肋痛经匡。

摘录
宋·《太平圣惠方》

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金铃子

歌诀

金铃子散止痛方,延胡酒调效更强;疏肝泄热行气血,心腹胸胁痛经良。

组成

金铃子、玄胡各一两(30g)。

用法用量

1、现代用法:为末,每服9g,酒或开水送下。亦常按原方用量比例酌定,单独或同其他方药煎服。

2、古代用法:为细末,每服三钱,酒调下。

功用

疏肝泄热,活血止痛。

主治

肝郁化火证。心胸胁肋脘腹诸痛,时发时止,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

方义

本方证乃由肝郁气滞,郁而化火所致。肝藏血,主疏泄,性喜条达而恶抑郁。肝郁气滞,疏泄失常,血行不畅,不通则痛,故见心腹胁肋诸痛;疼痛随情志变化而波动,故时发时止;气郁化火,故见口苦,舌红苔黄,脉弦数。治宜疏肝清热,活血止痛。

方中金铃子(即川楝子)味苦性寒,善入肝经,疏肝气,泻肝火,为君药。玄胡索辛苦而温,行气活血,长于止痛,为臣药。两药相配,气行血畅,疼痛自止,为治疗气郁血滞而致诸痛的常用组合。

配伍特点

本方疏肝药与养血柔肝药相配,既养肝之体,又利肝之用,但以疏解肝郁为主。

运用

1、本方为治疗肝郁化火之胸腹胁肋疼痛的常用方,亦是治疗气郁血滞而致诸痛的基础方。临床应用以胸腹胁肋诸痛,口苦,苔黄,脉弦数为辨证要点。

2、本方常用于胃炎、胆囊炎、胃肠痉挛、肋间神经痛、肋软骨炎等属肝郁化火者。

加减化裁

若用治胸胁疼痛,可加柴胡、郁金香附等;用治脘腹疼痛,可加木香砂仁陈皮等;治痛经,可加当归、益母草、香附等以增强行气活血之功;用治少腹气滞疝痛者,可加橘核、荔枝核等以加强行气止痛之力。

使用注意

若肝气郁滞属寒者,则不宜单独使用。

化裁方之间的鉴别

延胡索汤与金铃子散均具行气活血止痛之功,但本方行气活血止痛力强,且配肉桂,其性偏温,适于气滞血瘀作痛属寒者;金铃子散药少力单,其性偏寒,适于气郁血滞诸痛属热者。

重要文献摘要

1、原书主治

《太平圣惠方》,录自《袖珍方》卷2:“热厥心痛,或作或止,久不愈者。”

2、方论选录

《绛雪园古方选注》:“金铃子散,一泄气分之热,一行血分之滞。《雷公炮炙论》云:心痛欲死,速觅延胡。洁古复以金铃治热厥心痛。经言诸痛皆属于心,而热厥属于肝逆,金铃子非但泄肝,功专导去小肠膀胱之热,引心包相火下行;延胡索和一身上下诸痛。时珍曰:用之中的,妙不可言。方虽小制,配合存神,却有应手取愈之功,勿以淡而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