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是一种常见的创伤,在全身各部位损伤中,其发生率仅次于四肢损伤。伤情复杂严重,死亡率高。经抢救治疗,大部分患者虽然幸存下来,但常遗留有不同程度的神经功能障碍。诸如意识、运动、感觉、言语、认知功能、排便排尿等方面的障碍。这些障碍都可以影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给病人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困难,同时也给国家造成很大负担。因此,对颅脑损伤病人进行早期和积极的康复治疗,使病人受损的功能得以最大限度地恢复和代偿是很重要的。

颅脑损伤可分为:

1.闭合性颅脑损伤其特征为伤后颅腔与外界不相通,若颅底骨折且骨折线通过气窦或岩骨,伴有硬脑膜撕裂时,则可发生脑脊淮鼻漏或耳漏。这类颅脑损伤属于内开放性,但处理与闭合颅脑损伤的相同,故仍列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由损伤程度不同可分为轻、中、重三型。轻型指单纯脑震荡,无或有颅骨骨折;中型主要指轻的脑挫伤,有或无颅骨骨折或蛛网膜下腔出血,无脑受压征;重型指广泛颅骨骨折、广泛脑挫伤、脑干损伤或颅内血肿。

2.开放性颅脑损伤系由钝器或锐器造成的颅脑损伤,此时头皮有裂伤、颅骨骨折、硬脑膜破裂、脑与外界相通。

3.火器性颅脑损伤战争时期,由枪弹或弹片造成的开放性颅脑损伤。火器伤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头皮软组织伤仅头皮损伤,颅骨完好,有时局部有脑挫伤。

(2)非穿透伤有头皮伤和颅骨骨折,硬脑膜完好,但可有局部脑挫伤。

(3)穿透伤 头皮、颅骨及硬脑膜皆有破裂,脑组织多遭严重损伤。穿透伤根据创伤形式又分为盲管伤、贯通伤和切线伤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