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表药虽有辛散发汗之共性,但其性质又有温、凉不同,所以用以治疗表证时必须注意辨证准确,分清表寒证或是表热证,以免药石误投,贻误治疗。

二、解表药发汗作用有强有弱,须视病症具体表现选择应用。

三、对解表药发汗力较强的药物应控制用量,中病即止,以免发汗太过而耗伤津液,导致亡阳或亡阴。

四、温暖季节及东南地区用量宜小,寒冷季节及西北地区用量可酌情增大。

五、解表药一般忌用于表虚自汗、阴虚发热、久病体虚及失血等症。

六、解表药多属辛散轻扬之品,不宜久煎,以免有效成份挥发而降低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