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系用从健康人白细胞中获得的α1b干扰素基因重组质粒,转染大肠杆菌,使之高效表达人α1b干扰素,经高度纯化后冻干制成。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等疾病。

1 菌种

1.1菌种来源

系带有人α1b干扰素基因的pBVXα1b质粒转化的大肠杆菌JM103株。投产的工程菌需经卫生部批准。

1.2菌种特性

菌种表达稳定,表达水平符合投产菌种要求。

1.3制造用菌种库的建立

从原始菌种库传出,经扩大后冻干保存,或由上一代制造用菌种库传出,扩大后冻干保存作为制造用菌种库,但每次只限传三代。每批制造用菌种库均应进行下列检定,合格后方可投产。

1.3.1划种LB琼脂平板

应呈典型大肠杆菌集落形态,无其他杂菌生长。

1.3.2涂片革兰氏染色

在光学显微镜下观察应为典型的革兰氏阴性杆菌。

1.3.3对抗生素的抗性

应与原始菌种相符。

1.3.4电镜检查

应为典型大肠杆菌形态,排除支原体、病毒样颗粒及其他微生物污染。

1.3.5生化反应

应符合大肠杆菌生物学性状。

1.3.6干扰素表达量

在摇床中培养,应符合原始菌种的表达量。

1.3.7表达的干扰素型别

应用标准抗α型干扰素血清作中和试验,证明型别无误。

1.3.8质粒检查

应做该质粒的酶切图谱,应与原始质粒相符。

1.4种子液制备

1.4.1菌种传代用LB培养基

液体LB培养基不含琼脂,供摇床培养用,含2%琼脂供制备平板和斜面用,含0.5%琼脂的半固体供短期保存菌种用。

1.4.2生产菌种的制备和检定

取制造用菌种库冻干菌种,开启后划种培养基平板2~3块,培养后挑取平板中典型集落8~10个,分别培养后保存,然后分别进行干扰素表达量测定,至少重复一次,先其中干扰素表达量最高的一份供生产制备种子液用,其表达量应符合原始菌种库的表达量,所表达的干扰素应用标准抗α型干扰素血清作中和试验,证明型别无误。

1.4.3种子液的制备

将菌种接种M9CA培养基,在摇床中培养至OD值在0.4~0.8之间即可供发酵罐接种用。种子液应进行质粒稳定性检查。

2 发酵

2.1每次发酵前必须进行一次空罐灭菌。

2.2发酵用GMD培养基,用蒸馏水配制,其中不含有任何抗生素,配制后进行实罐灭菌。

2.3发酵温度为36.5±0.1℃,根据工程菌生长情况到后期可适当调整温度,并作必要的培养基成分添加,发酵时间根据工程菌生长情况确定。发酵结束时放出菌液,发酵灌应再进行一次灭菌并清洗。

3 收菌

用离心法收取菌体,称重,容器上标明批号、罐别、重量、日期。收获的菌体如在24小时内破菌裂解可保存于4~8℃冷库,否则应置?/FONT>30℃冻存。

4 菌体裂解与粗制干扰素制备

用高压匀浆法裂解菌体,将菌体作成10%~20%的悬液进行高压匀浆,压力50Mpa/cm2,连续匀浆二次,匀浆后的悬液离心后取上清即为粗制干扰素。

5 浓缩与纯化

5.1初步纯化

采用不同原理多步骤的方法,使初步纯化的干扰素达到外观无色透明,无絮状物,比活性在105IU/mg蛋白以上,并将其浓缩至原体积的1/10~1/20,保存于4℃,如3天内不能进行高度纯化,应冻存于?/FONT>30℃冰箱内。

5.2高度纯化

经初步纯化后进行高度纯化,去除绝大部分非干扰素蛋白,使其达到本规程7~8项要求。高度纯化应在洁净度为10000级的恒温(15~18℃)室内进行。

5.3在高度纯化过程中应进一步浓缩,使体积为初步纯化干扰素的1/5~1/10。并应转换缓冲液系统,使之适合于人体注射用。

5.4在整个浓缩与纯化过程中不得加入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5.5在浓缩纯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去除热原质,用于分子筛层析的溶液,配合后应进行去除热原质处理。容器应干热灭菌,不能干热灭菌者应用适当浓度的NaOH处理。

5.6浓缩纯化最后所得的纯化干扰素即为“半成品原液”,取样进行7.1~7.4项检定后,立即加入人白蛋白,使其最终含量为2%,称为“加白蛋白半成品”,取样测定干扰素效价,其余冻存于-30℃冰箱中,应尽量避免冻融。

5.7所用的人白蛋白应符合相应规程要求,HBsAg。

6 稀释、除菌过滤

6.1将检定合格的加白蛋白半成品以乳径为0.22μm的滤膜除菌过滤,除菌后立即进行稀释。

6.2稀释液制备

用合格的蒸馏配制生理盐水,经高压灭菌,加入检定合格的注射用人白蛋白,使最终含量为2%,即为稀释液。配制后应立即用于稀释。

6.3稀释

除菌后加白蛋白半成品用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稀释后用孔径为0.22μm滤膜过滤除菌,保存于4℃,并取样作无菌试验和热原试验,合格后进行冻干。

7 半成品检定

每批半成品抽样进行7.1~7.7项检定。启开新菌种生产的前3批或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变时进行7.8~7.12项检定。

7.1效价测定

用细胞病变抑制法,Wish细胞/VSV为检测系统。用国家参考品校准为IU。

7.2蛋白含量

用Lowry法测定。同批不同阶段的样品比较时应尽可能同时测定。

7.3比活性

根据效价测定及蛋白含量计算比活性,本品的比活性应在107IU/mg蛋白以上。

7.4纯度

7.4.1电泳纯度

用非还原型SDS?/FONT>PAGE法,加样量不低于5μg,经扫描仪扫描,纯度应在95%以上,聚合体不得超过10%。

7.4.2高效液相色谱纯度

用280nm检测,应呈一个吸收峰,或主峰占总面积95%以上。

7.5分子量测定

用还原型SDS?/FONT>PAGE法。加样量不低于5μg。制品的分子量与理论值比较,误差不超过10%。

7.6残余外源性DNA含量

用固相斑点杂效法,以地高辛标记的核酸探针法测定,其含量应少于100pg/剂量。

7.7残余IgG含量

如采用单克隆抗体亲和层析法纯化,应进行本项检定。采用ELISA双抗体夹心法测定,IgG含量应少于100ng/剂量。

7.8残余工程菌蛋白含量

用酶标法或其他敏感方法测定,残余工程菌蛋白不得超过总蛋白的0.02%.

7.9抗生素活性

半成品中不应有残余氨苄青霉素活性。

7.10肽图测定

应符合α1干扰素的图形,批与批之间图形应一致。

7.11等电聚集

测定等电点,应有固定的范围(4.0~6.5之间)。

7.12紫外光谱扫描

检查半成品的光谱吸收值,批与批之间应一致,应有固定的最大吸收值。

8 除菌半成品检定

8.1效价测定

同7.1项。

8.2无菌试验

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8.3热原质试验

按《生物制品热原质试验规程》进行。每只家兔静脉注射干扰素5万,判定标准按该规程4.1项要求进行。

9 成品检定

9.1处观

应为微黄色薄壳状疏松体,加入1ml蒸馏水后溶解迅速,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不溶物。

9.2 pH值

pH值应为6.5~7.5。

9.3无菌试验

同8.2项。每批抽样不少于10支。

9.4水分

应≤3%。

9.5热原质试验

同8.3项。

9.6价测定

同7.1项。效价应为标示量的80%~150%。

9.7安全试验

9.7.1豚鼠试验

用体重300~400g豚鼠2只,每只腹侧皮下注射1ml(于1ml生理盐水内),观察7天,豚鼠应健存,每只体重增加判为合格。

9.7.2小白鼠试验

用体重18~20g小白鼠5只,每只腹腔注射0.5ml(于0.5ml生理盐水内),观察7天,动物应健存,每只体重增加判为合格。

10规格

10μg/瓶,20μg/瓶和30μg/瓶。

11保存与效期

保存于2~8℃,自效价检定合格之日起效期为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