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辨病邪与辨病位的关系
九分法辨证着眼于反映病邪性质的证状(症状、体征及某些病理改变),针对病邪的性质指导治疗。如风证的六大证状,可见于眼睑、结膜、角膜、虹膜等组织的炎性病变,治疗时可不结合病位,只针对病邪。但由于眼的各部组织、功能以及与经络、脏腑的联系不同,病邪客于各部的不同的病机,特别是邪从内发时,注重病邪,结合病位,更具意义。
(二)掌握各证间的转化与变化
九分法中各证可因病情发展和治疗的影响,而发生转化。风证(风夹寒证)可部分热化,变为风热证;可全部热化,变为火热证。一些眼病,特别是一些眼底病,随着治疗或病变本身的自限性,邪气渐退,表现出病程中的虚证。这时,辨证和治疗要随之变化。
(三)掌握各证间的联系
九分法中的各证,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有着内在的联系。如血证与火热证,血证与水湿证,血证与虚证,痰证与火热证,风证与痰证,燥证与虚证,虚证与水湿证,水湿证与痰证等等。它们之间或相互影响,或相互兼夹。分别辨证的目的,在于某一阶段以某证为主体,有利于治疗。如火热证与血证,二者常为因果关系(标本关系)。眼底出血大部分原于“血热妄行”(实火或虚火),当出血量多,以出血为主要证状时,针对血证分阶段进行辨证和治疗。当出血量少,而火热证状明显时,又应从火热证辨证。如视盘血管炎,当表现为乳头水肿,伴少量出血,则从火热证辨证治疗。若是视盘静脉炎,网膜广泛出血,又当按血证辨证治疗,这与标本缓急的理论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