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肥胖与诊断其他病一样,要详细了解病史、进行系统的体格检查及一些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根据资料全面分析,尽可能明确肥胖是原发的,抑或是继发的。

(一)询问病史应探索引起肥胖的原因,如是否使用过能引起肥胖的药物,有无头部外伤、脑炎、脑脓肿、脑中风史,是否于急慢性疾病的恢复期、大手术或分娩后发生肥胖,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的变更,诸如终止体育锻炼、职业变换、迁居、营养条件的改善等。还有在精神刺激或患狂躁忧郁病后起病者。内分泌肥胖多以原发病的主诉来诊。糖尿病常有口渴、多尿及多饮;下丘脑性肥胖可有头痛、尿崩、溢乳、贪食以及颅神经损害症状;遗传性肥胖常有性器官发育不全、智力低下、畸形。主诉食欲减退而体重增加者应疑为甲状腺减退症。注意病史中体重增加的时期和快慢。自幼肥胖者常为单纯性或遗传性肥胖,成人起病或病史较短者可能为继发性肥胖。注意肥胖的伴随症状,如高血压、糖尿病、月经失调等,既可为引起继发性肥胖的基础疾病的表现,也可为单纯性肥胖的合并症。

(二)体格检查注意身高、体重、肌肉发达情况、有无水肿及先天畸形。注意体型,凡女性呈男性化或男性呈女性化脂肪分布者可能有性腺功能低下,注意第二性征发育情况。

向心性肥胖者有皮质醇增多症的可能。下半身脂肪异常增加而上半身脂肪萎缩可能是进行性脂肪萎缩。注意有无中枢神经及精神障碍,下丘脑肥胖可有视野缺损及颅神经损害表现;

精神障碍伴低血糖表现可能为胰岛素瘤。有智力低下表现的可见于LAurenCe-MOOn-BieDl综合征、PrADer-Willi综合征、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症、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症,并可伴有第二性征发育不良,生殖器官发育障碍。体检时尚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糖尿病的表现。

(三)辅助检查

1、X线检查 头颅平片及蝶鞍分层片,可发现较大垂体瘤、脑瘤及颅骨内板增生。怀疑脑瘤者作气脑或脑血管造影。

怀疑肾上腺肿瘤者可行腹膜后充气造影或血管造影检查。胰腺、卵巢也可行X线检查。

2、CT和磁共振检查(MRI) 头颅及全身CT或MRI检查可发现垂体瘤、其他颅内肿瘤以及肾上腺、胰腺、卵巢等部位肿瘤,为目前常用的无创伤性检查。

3、B超检查 对肾上腺、胰腺、甲状腺、性腺肿瘤或囊肿的诊断有帮助。

4、放射性核素检查 主要用于内脏器官肿瘤性疾病的诊断,如肾上腺或甲状腺肿瘤。

5、其他 染色体检查,可检出遗传性疾病。视野检查有助于发现下丘脑垂体病变。

(四)内分泌功能检查

1、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检查 有基础代谢率(BMR)、甲状腺吸131Ⅰ率,血清蛋白结合碘(PBI)、血清总T3、总T4、游离T3(FT3)、游离T4(FT4),了解甲状腺功能状态及检出甲减。TSH、TSH兴奋试验、鉴别甲减,注射TSH后T3、T4升高为继发于下丘脑或垂体的甲减,无反应者为原发性甲减。TRH、TRH兴奋试验,进一步鉴别甲减,若注TRH后TSH无反应为垂体性甲减,若TSH有反应为下丘脑性甲减。

2、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检查 尿17-羟.17-酮及尿游离皮质醇测定;血浆皮质醇测定,主要检出皮质醇增多症患者。血浆ACTH、ACTH兴奋试验,主要鉴别皮质醇增高是原发于肾上腺抑或是继发于垂体及下丘脑。小剂量(2毫克/日)、大剂量(8毫克/日)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前者用于鉴别单纯性肥胖与皮质醇增多症;后者用于鉴别皮质醇增多症为原发于肾上腺肿瘤(柯兴综合征)或继发于垂体及下丘脑病变(柯兴病)。

3、下丘脑-垂体-性腺轴功能检查 血清睾酮、雌二醇测定用于检出性功能低下。LH、FSH测定及LHRH兴奋试验,若血LH、FSH升高,表明性功能低下原发于性腺病变;

若降低,表明性功能低下继发于下丘脑或垂体。注射LHRH后,FSH、LH升高则病变在下丘脑,FSH、LH无反应则病变在垂体。

4、胰岛功能检查 怀疑糖尿病、胰岛β细胞瘤时可测定空腹血糖、血清胰岛素及C肽、糖基化血红蛋白、血清果糖胺。也可选用葡萄糖耐量试验、饥饿试验、D860试验等。糖尿病空腹血糖≥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或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胰岛素瘤血糖低,血中胰岛素高,饥饿试验诱发低血糖时胰岛素高,胰岛素(微国际单位/毫升)与空腹血糖(毫克/分升)之比大于0.5。

(五)单纯性肥胖与皮质醇增多症鉴别单纯性肥胖少数也可有与皮质醇增多症相似的表现。可合并高血压,糖耐量降低,闭经或月经稀少,痤疮及(或)多毛,非典型紫纹,条纹细且多为白色,少数为淡红色。但一般单纯性肥胖无向心性肥胖、皮肤菲薄、多血质、瘀斑及典型紫纹。X线检查蝶鞍无扩大,尿17-羟较少明显增高,血浆皮质醇无明显增高,且保存正常昼夜分泌节律。而皮质醇增多症尿游离皮质醇>552纳摩尔/24小时(>200微克/24小时);尿17-羟>55.2微摩尔/24小时(>20毫克/24小时);血皮质醇:晨间基础值高于正常、节律消失。即0点>138纳摩尔/升(>5微克/分升);过夜地塞米松抑制试验:次晨8时,血皮质醇>110纳摩尔/升(>4微克/分升)或下降<50%;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服药第2日,尿游离皮质醇>55.2纳摩尔/24小时(>20微克/24小时),17-OHCS>11微摩尔/24小时(>4毫克/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