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是指对中药材的加工制作,以达到提高药物效力,减轻或消除毒性的目的,在中药应用的初期,原始的加工炮制是必然的。如《灵枢·邪客篇》中载有半夏秫米汤,所用的半夏就是炙半夏,张仲景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所用的药物,有不少都要经过各种方法炮制。如(口父)咀、去皮尖、炙甘草,炮附子,酒侵大黄,姜炙厚朴,虻虫去足翅等等。适至两晋南北朝时期,对药物的炮炙,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例如《肘后备急方》“以粉之火”炙甘遂令熟,熬捣葶苈、酒渍粳米、石上水磨鹿角取浊汁……等等,《本草经集注》,已经有较原则性的意见,如阴乾、曝干、蜜炙、水渍、去节、薄切、刮截捣碎等,都有提及,对各种剂型包括散剂、丸剂、汤酒剂、膏剂在配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饮片制备、煎药过程、过筛、剥皮……皆有所论及,另还有熬、煎、煮、去木心、去皮心、去瓤、(口父)咀、细切、薄切、槌破、镑、刮屑等种种炮制技术。积炮制大成的是这一时期,出现的专著《雷公炮炙论》,作者雷敩。关于对此书问世的时间,一般均倾向于本书为南北朝时刘宋。
据《雷公炮炙论》自序中提到:“其制药炮熬煮炙,不能记年月哉……某不量短见,直录炮熬煮炙,列药制方,分为上、中、下三卷,有三百件名。”强调“炮熬煮炙”在制药中的重要性,由于本书后来失传,其内容则散见于后世本草著作如《经史证类备急本草》、《本草纲目》等著作中,各载有该书234种和254种药的炮制内容。近人张骥、尚志钧均辑录其佚文,按雷氏自序所示,复原其三卷体例,足资参考。
按《雷公炮炙论》的主要内容,是对所列各种药物的修治炮制的具体方法,但其中也不乏药物的修治原则,如在自序中就有“凡修合丸药,用蜜只用蜜,用饧只用饧,用糖只用糖,勿交杂用。”又说:“凡修事诸药等,一一并须专心,勿令交杂,或先熬后煮,或先煮后熬,不得改移,一依怯则。”说明当时在制作成药方面的严格操作要求。书中特别重视药物真伪的鉴别方法,要求在使用药物时,要仔细辨认真伪,防止因品种之不同,误用而影响药力和疗效,现举附子一例,即可了解其重视鉴别的认真态度。书中称,附子一药有“乌头、乌喙、天雄、侧子、木鳖子。乌头少有茎苗,长身乌黑,少有傍尖;乌喙皮上苍,有大豆许者……黑如乌铁,宜于文武火中炮令皱折,即劈破用;天雄身全矮,无尖……皮苍色即是。天雄宜炮皱折后,去皮尖……,侧子只是附子傍有小颗,附子如枣核者是,宜生用……。木鳖子不入药。”这不仅对附子一类药的不同品种作了形态方面的鉴别、炮制的描述,还提到了木鳖子药用的历史。
全书在这种药物鉴别方面,提出了大量的材料,如黄精与钩吻、灰翟与金锁天等等。《雷公炮炙论》虽然著成于一千几百年前,但它对药物加工炮制的过程和要求,绝大部分都是符合科学道理和要求的,如对巴豆的炮制,要求“敲碎,以麻油并酒等可煮巴豆子,研膏后用”。经过这样的处理,其中的有效成份巴豆油可溶于麻油中,再经加热煮过,则其中所含的毒性蛋白质发生变性,这样,巴豆的毒性就大大减小。对大黄的炮制,书中提到:“细切,内文(汶)如水旋斑紧重者,剉蒸,从巳至未,(日煞)干”,这样,其中的蒽醌甙受热破坏,便于贮存,总之,虽然该书的内容,仍然是一些经验之谈,但这是古代人民在长时间用药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而不是主观想象的随意记录,千百年来经历了长时间的考验,有的炮制方法直至今天仍在应用。
由于本书早佚,后代已有一些人做了辑佚工作,如李仲梓辑有《炮炙论》,1932年张骥辑《雷公炮制论》,近人尚志钧辑《雷公炮炙论》,听录的佚文都不到三百种,但仅从这些辑本的材料,可知当时药物加工炮炙的内容已经十分丰富了。
总之《雷公炮炙论》是我国古代一部较完整的炮制专著,对后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明清时期不少有关炮炙的专著,都是在该书的影响下著成的。
本时期在药物学方面,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从本草学、炮炙学的角度看,本草学在编写体例、内容及编纂思想直至具体方法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独创性。
附注:历代对《雷公炮炙论》成书年代及作者其人,有多种见解,如宋代苏颂认为是隋代之作,另说成于赵宋,又一说书成于五代,还有另一说是成书于刘宋,较多人赞同。
根据以上所述,药物的炮制,历史十分悠久,随着用药经验的不断积累,人们在这方面的知识愈来愈丰富。技术也不断提高,在《本草经集注》中所提到的炮炙技术,就已经比较多,但由于该书是一部综合性本草,故未专章论述炮炙。据《隋书·经籍志》所载,有《雷公本草集注》四卷,清人姚振宗的《隋书经集志考证》中,认为《雷公本草集注》即是《雷公炮炙论》按苏颂认为雷敩是隋人,亦未曾提出有说服力的论据。据宋·赵希弁在《郡斋读书后志》中说:“雷公炮炙三卷,古宋:雷敩撰,胡治重定,述百药性味炮熬煮炙之方。”晁公武《读书志》也有同样记述:明李时珍谓《雷公炮炙论》刘宋时雷敩所著,非黄帝时雷公也。自称内究守国安正公,或是宫名也。胡洽居士重加定述……”。胡洽原名为胡道洽,后因避讳而改为胡洽,系有北朝时刘宋人,因此,《雷公炮炙论》于此时著成,重订是可能和可信的。更重要的是客观形势的发展,也就是临床医学的需要,对药物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需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迫切需要炮制方面的逐步规范化,另一方面,中药炮制技术和学术方面的发展到这一时期已经达到一定的高度,有可能进行一次“观其书,乃有言唐以后药名者,或是后人增损之欤?”这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近人范行准在《中国医学史略》一书中,认为本书中多次提及“乳钵”词,足证其应为五代后之作品,这也极有可能为后世所加。基于上述之见解,我们还是把本书作为这一时期的作品加以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