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77 年黑龙江全国佝偻病防治科研协作组制订

19 80 年黑龙江全国佝偻病防治科研协作组修改

一、全国诊断标准

1.佝偻病激期以骨骼改变程度分:

①轻度(Ⅰ0):有轻度颅骨软化、方颅、“串珠”等骨骼改变;

②中度(Ⅱ0):有中等程度骨骼改变,如有典型的“佝偻病串珠”和“手镯”、肋软沟、鸡胸。可有轻度颧度下肢畸形,前囟闭合迟,出牙晚等;

③重度(Ⅲ);有严重的骨骼畸形,如鸡胸、下肢重度畸形和脊柱弯曲等。

2.按佝偻病的活动程度分:

①初期:有多汗、夜惊、烦躁不安等神经精神症状,血液生化指标变化不大,血钙稍低或正常,血磷正常或稍下降,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升高。X线检查无异常或可见长骨临时钙化带稍模糊。

② 激期:多汗、夜惊、烦躁不安等神经精神症状明显。可有运动功能障碍等临床表现。血清钙、磷下降(磷比钙更明显)。碱性磷酸酶活性继续升高。X线检查可见长骨骺端临时钙化带消失,骨骺软骨加宽,干骺端呈毛刷状、杯口状改变。

③恢复期:上述临床症状及体症减轻或趋向消失,血清钙、磷逐渐回升,碱性磷酸酶逐渐降低,恢复正常。X线检查可见长骨骺端临时钙化带重新出现及骨质恢复的其分表现。

后遗症;原有佝偻病已治愈,临床症状消失,血液生化指标正常,X线所见正常或留有临床时钙化带增厚等(不属于活动性佝偻病范围),但仍有不同程度的骨胳畸形或有运动功能障碍。

治愈标准:神经精神病症状消失,颅骨软化消失,“串珠”、“手镯”、由钝圆变锐,方颅、鸡胸、下肢弯曲等症状显著减轻,血液生化及X线图象恢复正常,或仅有临时钙化带增宽。

二、简易诊断标准(供一般防治用,适用于没有X线及生化检验的基层单位)

应注意病史询问,如早产、出生体重、居住条件、营养及日照时间等。

1.初期:病史中有可能发生佝偻病的条件,有多汗、夜惊、烦躁不安等临床表现及轻度骨骼改变等。

2.激期:有明显的多汗、夜惊、烦躁不安等临床症状,有典型的“串珠”、“手镯”、运动功能障碍等临床体征。重者可伴有贫血、腹大、肝大等。

3.恢复期;上述症状及体征减轻、好转或接近消失。

后遗传;仅留有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

治愈标准:神经精神症状消失1~3个月。颅骨软化消失,“串珠”及“手镯”由钝圆变锐,方颅、鸡胸、下肢弯曲等体征显著减轻。

三、关于先天性佝偻病诊断的参考意见。

1.骨骼改变的特征:可出现颅骨软化(需与生理性、非营养性的颅骨软化鉴别)、“串珠”、“手镯”、漏斗胸、鸡胸等。

2.X线图象特征;干骺端模糊,骨骺软骨加宽,干骺端凹陷或呈杯状。有骨质疏松现象,临时钙化带模糊不清。

3.孕妇情况:妊娠后期多有缺钙现象,如牙齿松动、下肢麻木酸痛感,腓肠肌痉挛,血清钙、磷乘积偏低等。

4.血液生化改变:由于新生儿期,特别是一周内的新生儿血液生化指标不稳定,变化大,按血液生化指标诊断新生儿佝偻病的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