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和现行法制不符,故未婚先孕者不论在家庭、社会中都难以取得充分支持。因此,一旦未婚而孕均采取隐瞒态度。上海调查表明,向单位隐瞒者为98.6%,对父母隐瞒者为67%(陈美风,1985)

鉴于未婚先孕者既要对社会隐瞒又有求有医生,故在计划生育手术中常表现出极强烈的克制,并易由外因(医务人员的作风及态度等(而致心理障碍。某些能坦然处之者,似乎暂时无心理反应,但往往在以后的生活事件中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