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析和解释好测验结果,应具备下列几方面的知识

(一)对测量对象的知识

评估者应具备对测量对象,如智力、记忆、人格和神经心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对测验工具的知识

采用一种工具应充分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和有关文献资料。

为此,必须使用它的手册,了解它的编制总结。手册不仅提供了实施方法和各种用表,在解释结果时更要利用手册中标准化样本、常模和效度中提供的信息。此外,还要积累自己的经验。

1.标准化样本和常模 常模是根据样本制定的,我们的测验结果要与常模比较才有意义。结果解释有效与否,取决于受试者的背景情况与常模的可比性。可比性按是否贴切(relevance)、有无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及是否新近(recency)判断(称3R原则)。

受试者的情况如包括在常模样本中,就是贴切的;常模样本是根据哪些有关层次(如性别、年龄、教育程度、经济背景等)入组的,以及样本的大小,说明其有无代表性;样本材料是新近的,时间相隔太久,时过境迁,可比性低。

常模种类颇多,按代表性来说,分区域性,全国性和特殊常模(盲人、智力低下、特殊职业等)。制定全国常模非常不易,许多测验都难办到。即使是全国性常模。取样仍然有偏向性,不过代表比较广泛一些的人群而已。样本大而无代表性也不好。只要有代表性,样本适当大即可。受试者如与常模不贴切,在解释结果时要申明,作判断时采取保留态度。

常模的形式很多,要了解其制作原理和意义。在写报告时要能用通俗语言表达受试者的测验结果在人群中的位置。

2.效度 在解释测验时特别注意已分布的效度研究,这在手册中往往不充分。要参考文献资料。以临床测验而言,有关某测验的每一个临床研究及有关测验的因素分析都是效度研究。参考这些资料就是利用别人的经验,这在临床应用中以及科研工作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利用这些资料时,同利用常模一样,也要遵循三R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