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们提出了各种标准和分级方法。下面仅举几例:
(一)Gunzburg提出了观察适应行为的四个指标
1.自理能力:如饮食、穿戴和大小便自理能力。
2.沟通能力:即自我表达和了解他人的能力。
3.社会化:与人交往的社会技能。
4.职业:运动、手巧、以及工作技能。
(二)B·B·Wedman提出了适应行为障碍的分级标准
1.边界:有一定的潜在社会和职业的适应能力。
表15-1 适应行为分级标准
分 级 | 学前(0-5岁) | 学龄(6-20岁) | 成人(21岁以上) |
轻度 (能教育) |
能发展社会和交往技能,在感觉运动方面有轻微的迟滞;不到更大一些年龄时很难与正常儿童相区别 | 能接受六年级学校教育,可在指导下适应社会生活 | 有通常的社会和职业技能,可达到低等的自给,但如果处于非常的社会和经济压力时需要有指导 |
中 度 ( 能训练) |
能谈话和学会交往,在自助上训练而有所改善,能用中等监护来管理 | 在社会上和职业技能上因训练而有所改进,不能超过二年级的教育水平;在熟悉环境中可独自行走 | 在有保护的情况下可从事一点非技术的生活和工作,在有社会或经济压力时,需要有监护或指导 |
重度 (部分自理) |
运动能力发展不好;可讲一些话,通常在自理上不因训练而有所改进;很少或没有交往技能 | 能谈话和学会交往,能学会基本的卫生习惯;在系统的训练下有所改善 | 在完全的监护下生活半自理,在被控制的环境里可发展自我保护技能 |
极重 (需要护理) |
全面迟滞,感觉-运动方面的功能很差;要人护理 | 某些方面可能得到一点发展;对在自助方面的训练可能有一点点反应 | 有些运动和言语有发展,在自我照顾上可能有非常有限的改进,要人护理 |
(美国教育,卫生和福利部,1963年公布)
2.轻度 可以从事非技术性或半技术性工作。
3.中度:部分生活可自理。
4.重度:不能独立生活,经过训练可作些简单工作。
5.极重:全部生活要人护理。
(三)美国、卫生和福利部提出的各种年龄阶段时的适应行为分级标准(1963)(表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