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有多种表现式,可以仅仅是论文,提出某种新理论、某种新结论或某种方法,也可以是一种物化的形式,如某种新制剂、新产品等等。不论研究成果最终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应注意时效性和保密性。有的成果有时间性,国际上重视时间,只承认最初发表者的成果。如果研究仅有学术上的价值并且不涉及保密问题,则应及时总结,尽早发表。如果研究成果是可以物化或本身即是物化的,则往往有技术保密方面的问题,此时则不应随意发表论文,而应考虑申请专利,注意保密,使研究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我国新型抗疟药青蒿素以及维生素C两步发酵工艺的发明都因不注意成果保密,随意发表论文,,而使可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成果会诸东流,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科研成果的评价也可以用报告会鉴定会的形式,由课题组先行总结,对选题依据、该课题的国内研究现状、实验设计到实验过程,结果判断与分析、存在问题和讲座等进行的回顾与小结,然后由课题组长撰写论文,并向与会者报告,听取意见后再进一步完善与总结。

一个较大的科研课题,本身可分为若干个小课题,例如某一新药或新制剂的开发研制包括药理毒理试验、稳定性试验、制备试验、制备工艺、质量标准与检测等子课题。某一子课题完成后,不一要总课题全部完成,都可及时总结,写出论文同样,其它课题做到某一阶段,也可进行阶段总结。例如方献查阅结束时,对该课题当前的研究水平、发展状况等都可写成综述。总之一个课题并不意味着只能有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