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病求本
治病求本,就是治疗疾病时,必须要寻求疾病的根本原因,并针对其根本原因进行治疗,这是辨证论治的一个根本原则。
“本”是对“标”而言的。标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义,可用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双方的主次关系。如从正邪双方来说,正气是本,邪气是标;从病因与症状来说,病因是本,症状是标;从病变部位来说,内脏是本,体表是标;从疾病先后来说,旧病是本,新病是标;原发病是本,继发病是标等等。
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总是要通过若干症状而显示出来的,但这些症状只是疾病的现象,还不是疾病的本质。只有充分地搜集、了解疾病的各个方面,包括症状表现在内的全部情况,并通过综合分析,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从而确立相当的治疗方法,比如头痛可由外感、血虚、痰湿、瘀血、肝阳上亢等多种原因引起,治疗时,就不能简单地采取对症止痛的疗法,而应该通过全面地综合分析,找出致病的原因,分别用解表、养血、燥湿化痰、活血化瘀,平肝潜阳等方法进行治疗,才能收到满意的效果。这就是“治病必求其本”的意义所在。
在运用治病求本这一治疗原则的时候,必须正确掌握“正治与反治”、“治标与治本”两种情况:
1.正治与反治
《素问·至真要大论》提出“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两种治法,都是治病求本这一治疗原则的具体运用。
所谓“正治”,就是采用与病变性质相反的药物来治疗的方法,即“逆者正治”。如:寒证用热药,热证用寒药,实证用泄法,虚证用补法等,皆属正治法。正治法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治疗方法。
所谓“反治”,是采用顺从疾病外在现象而用药的治疗方法,即药物的属性与疾病的假象相一致,如见热象而用热药,见寒象而用寒药。反治法,又称从治法,故曰“从者反治”。常用的反治法有如下几种:
寒因寒用:即见寒象而用寒凉药,适用于里热极盛,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寒药是针对疾病的本质“真热”而设,内热一除,假寒之象就消失了。如外感热病中,热深厥深者,就必须用大量清热药为主进行治疗,用寒药,顺从了假寒之象,故称“寒因寒用”。
热因热用:即见热象而用热药,适用于阴寒极盛,阳气大衰,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热药是针对疾病的本质“真寒”而设,内寒一除,阳气得复,假热之象就消失了。如元阳虚脱者,本是阳虚内寒,但有时出现烦躁、面赤、身反不恶寒的假热现象,就必须急救回阳,用热药顺从假热之象,故称“热因热用”。
上述假寒证用寒药,假热证用热药,其实是假反;而不是真反。因为疾病的本质是真寒或真热,不过外面显露着假寒、假热的现象,丢开这些假象不管,只认真象,那还是以寒治热,或以热治寒,亦即正治而非反治。
塞因塞用:塞是闭塞而不通畅之意。一般对塞的症状应当使用通利的方法治疗。如腹胀则当消胀,此为正治法。但是,如脾虚而致腹胀,虽胸腹胀满,但并无痰、湿、食积、瘀血等实邪留滞,若用通利,则脾气更虚,胀满益甚。必须用补脾益气药治其虚胀虚满,脾气一健,运化正常,则胀满自消。这种以补开塞的方法,就是“塞因塞用”,适于真虚假实之证。
通因通用:对一般通利症状,应当用固涩的方法来治疗,如腹泻则止泻,此为正治法。但是,如果腹泻由食积所致,则不仅不能用止泻药,反而要用消导泻下药以去其积滞,这种用通利的方法治疗通利的病证,就是“通因通用”。
上述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的反治法,关键在于辨清证之虚实。因为,痞满的症状多属实,若因虚致满,则用补法而益其虚,气不虚则痞满除。同理,泄泻是由于“实”之留滞,则用“泻”法去其实,病因去而泻亦止,这正是治本之法。因此,反治法实际上是正治法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变法。
此外,临床上经常遇到以热治寒而寒拒热,以寒攻治则病剧;以寒治热而热拒寒,以热攻治则病剧等,必须使用反佐疗法方能取效。所谓反佐,就是药同于病而顺其性之意。反佐法包括药物反佐和服法反佐两种:
药物反佐法:治寒证时,在温热药中,佐以少许寒凉药;治热证时,在寒凉药中,佐以少许温热药。如白通加猪胆汁汤,方中既有姜附,又佐以少量咸苦寒之人尿、猪胆汁,即为药物反佐法。
服法反佐:即热证用寒凉药,采取温服的方法,如承气汤热服;寒证用温热药,采取凉服法,如姜附剂冷服。正如张景岳所云:“热因寒用者,如大寒内结,当治以热,然寒甚格热,药不得入,则以热药冷服,下之后,冷体即消,热性便发,情且不违,而致大益;寒因热用者,如大热在中,以寒攻治则不入,以热攻治则病增,乃以寒药热服,入腹之后,热气既消,寒气遂行,情且协和,而病已减”。
2.治标与治本
标与本是一对矛盾,在一般情况下,本是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而标则是次要矛盾或矛盾的次要方面。分析标本,就是分清疾病的本末主次,病情的轻重缓急,从而决定治疗原则和步骤。
大体说来,治病当求其本,所谓治本,就是治疗的根本原则。一般情况下,是先治本而后治标,因为本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要治好了本,标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气虚发热的病人,发热是标,气虚是本,所以采取补气的方法,就能退其标热。但在某些情况下,标病甚急,不及时解决可危及患者生命或影响治疗时,则应急治其标,而后治本。如:喉风患者,喉头肿闭,水浆难下,其致病因素是本,咽肿的症状是标,但由于咽肿而致水浆难下,所以必须先用刺法、砭出恶血,以消肿势,然后汤药才能下咽,因此有“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变通之法。由上可知,治标是在应急情况下的权宜之计,治本才是治病的根本之图,治标是为治本创造条件,更好地治本。所以说,标本缓急是从属于治病求本这一根本原则,并与之相辅相成的。
病有标本缓急,所以治有先后。若标本并重,则应标本兼顾,标本同治。如:外感热病过程中,由于里实热不解而阴液大伤,表现为腹满硬痛、大便燥结、身热、口干唇裂、舌苔焦燥等正虚邪实、标本俱急的证候,就当标本兼顾,泻下与滋阴两法同用,清泻实热以治本,滋阴增液以治标。若仅用泻下,则有进一步耗竭阴液之弊;单用滋阴,又不足以泻在里之实热。而两法同用,则泻下实热即可存阴,配以滋阴润燥,即可“增水行舟”,亦有利于通下,标本同治,相辅相成,即可达到邪去液复之目的。
还须指出的是,所谓“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决不能绝对化。急的时候也未尝不须治本,如亡阳虚脱时,急用回阳救逆之法,就是治本;大出血后,气随血脱时,急用益气固脱之法,也是治本。可见,不论标本,急者先治。同时,缓的时候,也不是不可治标,脾虚气滞者,既用参术苓草等健脾以治本,又伍木香、砂仁、橘皮等理气以治标,就有别于单纯补脾以治本。总之,标本先后,是根据具体病情的缓急轻重而决定的,标急于本,当先治标,本急于标,当先图本。
最后还应指出,标本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只有掌握标本转化的规律,才能抓住疾病的主要矛盾,做到治病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