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煎法
煎法是指煎药方法。汤剂是临床常用剂型,历代医家对于汤剂的煎法,很为重视。如徐灵胎《医学源流论》说:“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
煎药用具,前人认为“银为上,磁者次之”,不主张用铜、锡、铁锅,因有些药物用金属器皿尤其是铁器皿煎煮,会发生沉淀,降低溶解度,甚至会起化学变化,产生副作用,影响疗效。目前则通用有盖的陶瓷砂锅,价廉而且不会发生化学变化。
煎药用水,前人有用长流水、泉水、甘澜水(亦称劳水)、米泔水、酒水等,现在煎药用水以洁净的自来水、井水即可。
煎药火候,前人有“武火”、“文火”之分。急火煎之谓武火,慢火煎之谓文火。前人谓“急煎取其生而疏荡,久煎取其熟而停留”。一般先武后文,如《本草纲目》说:“先武后文,如法服之,未有不效者。”
煎药方法:煎药前,将药放入容器内,加冷水浸透药物,使药物充分湿润,再行煎煮,则药物有效成分易于溶解煎出。煮沸后可改用微火,以免药汁溢出及过快熬干。煎药时不宜频频打开锅盖,以尽量减少挥发性成分的损失。对于解表药、气薄类药,宜武火急煎3~5分钟即可,以免药性挥发,药效降低,甚或改变;厚味滋补药,宜文火久煎,使药效尽出。又如乌头、附子等毒性药,亦宜慢火久煎,可减低其毒性。又某些药物的煎法有特殊要求,需在处方上注明。现介绍如下:
先煎:介壳类、矿石类药物,因质重而难煎出味,应打碎先煎,煮沸后约10分钟,再下其它药,如鳖甲、代赫石等,泥沙多的药物如灶心土、糯稻根等,亦宜先煎取汁,然后以其药汁代水煎其他药。
后下:气味芳香的药物,借其挥发油取效的,宜在一般药物即将煎好时下,煎4、5分钟即可,以防有效成分走散,如薄荷、羌活等。
包煎:为防止煎后药液混浊及减少对消化道、咽喉的不良刺激,有些药物要用纱布将药包好,再放入锅内煮煎,如赤石脂、旋复花等。
另燉或另煎:某些贵重药,为了尽量保存其有效成分,减少同煎时被其它药物吸收,可另燉或另煎,如人参,应切成小片,放入加盖盅内,隔水燉两三小时;又如贵重而又难于煎出气味的药物如羚羊角、犀角等,应切成小薄片另煎两小时,亦可用水磨汁或锉成细粉调服。
溶化(烊化):胶质、粘性大而且易溶的药物,如同煎则易粘锅煮焦,且粘附它药,影响有效成分溶解,用时应在它药煎好后,置于去渣的药液中微煮或趁热搅拌,使之溶解,如阿胶、饴糖之类。
泡服:含有挥发油,容易出味、用量又少的药物,可用开水半杯,或将煮好的一部药液趁热浸泡(须加盖,以减少挥发出去),如藏红花、金银花等。
冲服:散剂、丹剂、小丸、自然汁、以及某些药物,需要冲服,如琥珀末、三七末、紫雪丹(散)、六神丸、生藕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