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论
清•唐宗海(字容川)著。成书于1884年。
书凡八卷。卷一,总论阴阳水火气血,男女异同,脏腑病机,脉证生死,用药宜忌等。二至五卷,分论“血上干证治”,“血外渗症治”,“血下泄证治”,“血中瘀证治”,载“吐血”、“呕血”、“经闭”、“胎气”等共三十三证。六卷为“失血兼见诸证”及与失血有关各证。第七、八两卷为“方解”,编列本书引用各方,附以解说。
本书是血证专著。唐氏认为人体的一切生理活动,不外阴阳水火二气的不断运动所形成,但二者之间则是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如血的运行,有赖于气的统率;气的安谧,有赖于血的濡润。血液运行不息,才能输送营养于全身;阳气安谧,才能维持一身的生理活动。如果血瘀或气郁,都可逼血妄行而造成各种血证。唐氏对这些问题,体会甚深。他说:“运血者即是气,守气者即是血。气为阳,气盛即为火盛;血为阴,血虚即为水虚”。又说:“气为血之帅,血随之而运行。血为气之守,气得之而静谧;气结则血凝,气虚则血脱,气迫则血走(吐血)”。可见气血两者之间卿关系,是一阴一阳相互维系,只可相得,不可相失。
在治疗方面,唐氏尤重视调理脾气;补虚应以培补脾肾。此外他又提出止血、消瘀、宁血、补血四大步骤。他认为出血证,特别是大出血证,往往气随血脱、危急异常,”此时血之原委,不暇究治,唯以止血为第一要法”(吐血)。血止以后,已离经脉而未出体外之瘀血,必须及早消除,免得以后变证百出。这是第二法。血止瘀消以后,若元气运行仍未安谧的,须防血再鼓动,所以宁血为第三法。出血以后,往往出现阴虚症状,阴虚则阳无依附,久则阳气亦虚,所以以补虚为收功善后之法。方药的选用,亦有独到处。如论述血虚证时,认为其病机为“肝失所藏,木旺而火愈动,心失所养,火旺而益伤血,是血病即火病矣。治法宜大补其血,归地是也,然血由火生,补血而不清火,则治亢而不能生血,故滋血必用清火诸药,四物汤所以用白芍,天王补心丹所以用二冬,是补虚不忘降火。”
本书是唐氏在总结前人经验和理论的基础上,又结合自己的实践体会而写成,是一本较好的临床参考书。
1958年上海卫生出版社有铅印本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