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所需营养素的数量称为营养素生理需要量(nutritional requirement)这个量使人体能够保持健康状态、达到应有发育水平和充分发挥效率以完成各项生活和劳动的人体所需要的热能和营养素的必要量,低于这个量将对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制定营养素生理需要量的原则依据,有许多不同主张,各营养素之间也各有不同的考虑,但不外通过人群调查难和实验研究两大方面,二者结合起来则较为全面。膳食营养素供给量(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RDA),是在生理需要量的基础上,考虑了人群的安全率(人群的个体差异、应激等特殊情况下需要量的波动、食物的消化率、烹调损失及各种食物因素和营养素间的相互影响等)、社会条件与经济条件等实际问题而提出的膳食中实际应该含有的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数量。因此,膳食营养素供给量自然要略高于营养素生理需要量。所以用供给量评价某个群体的膳食质量时,如果摄取的营养素平均值低于供给量,仅表示这个群体中的一些个体可能有营养素摄入不足,相差愈多则摄入不足人数年的比例愈大;对于个人而言,由于供给量已保证了绝大多数人的营养需要,故极少可能发生个人的需要量超出供给量标准。中国营养学会1988年制订“推荐的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见表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