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营养状况及发育;
2.婴儿死亡率;
3.幼儿死亡率及儿童死亡率;
4.平均期望寿命;
5.孕产妇死亡率;
6.总死亡率和疾病别死亡率、发病率、伤残率等。
为了实施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策略,监测和评价全球卫生目标的实现程度,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12项供全球使用的最低限度指标,并且进行了两次全球性的“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进度评价。在广泛征求各会员国和专家的意见后,对全球最低限度指标进行了修订,经修订的全球卫生目标有下列十二项:
1.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策略已得到批准,作为官方最高一级的政策,即以国家元首发表宣言的形式承担义务;平均分配足够资源;社区高度参与,为国家卫生发展建立一套适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程序。
2.已经建立或加强了吸收人民参加策略实施工作的机构,即有积极而有效的机构,让人民提出的要求与希望,各政党和社团的代表,如工会、妇女组织、农民或其他团体能够积极参加;卫生事业的决策权充分下放到各个行政级别。
3.至少有5%国民生产总值用于卫生事业。
4.有一个适当比例的卫生经费用于初级卫生保健,即用于除医院以外的第一级接触,包括社区保健、卫生保健中心、诊疗所等。“适当比例”,将通过国家调查得出。
5.资源分配公平,即在不同人群或地区中,在城市和农村,按人口的卫生经费,从事初级卫生保健的人员及设施的分配大体相同。
6.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策略明确。资源分配具体,需要外部资源而又获得较富裕国家支持的发展中国家数。
7.全体居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至少达到:
(1)在家中或步行15分钟的距离这内有安全水,在家中或邻近地方有适当的卫生设施。
(2)做抗白喉、破伤风、百日咳、麻疹、脊髓灰质类和结核的免疫接种。
(3)在步行或坐车1小时行程距离以内有初级卫生保健,包括得到至少20种药物。
(4)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接生,以及至少1岁内的儿童得到保健服务。
8.儿童的营养状况相当于:
(1)至少90%新生儿的出生体重达到2500g以上。
(2)至少90%儿童体重符合平均数±2个标准差的参考值。
9.每千名活产婴儿死亡在50以下。
10.出生平均期望寿命在60岁以上。
11.成年男女受教育比例超过70%。
12.每人平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5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