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病证学说

病与证是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所形成的病理变化的不同表现形式。所谓病,都具有自己特定的病因、病机、症状、证候,及相应的治则方药和预后。所谓证,是病的每个发展阶段本质变化的反映,每一种病的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本质变化,可表现为不同的证候。所以证可看作是病的总体或某一种病若干病理变化本质的反映,同一种病,可以有不同的证,不同的病,又可出现相同的证。而症是病证在病人身上反映出来的表面现象,是由四诊察知的病证的具体表现,也是临床分析病机,诊断疾病的主要依据。

《内经》不只是一部有关医学基础理论的古代医籍,而且还具有一个临床医学体系,记载了大量病证。这些病证有的以症状命名,如疼痛、发热、浮肿、泄泻;有的以病命名,如风、痹、痿、厥等;有的以证命名,如外感热病的三阴三阳六经证候。《内经》不仅记载了大量的病证,而且还分析了这些病证的成因、病机、临床表现,讨论了预防和治疗这些病证的临床经验。有的类同医案记录,有的又象临床分析,有的是专篇论述,有的散见于各篇之中。尽管这些论述是《内经》对当时临床实践的总结,对某些病证的分析和理解与后世不太一致,但对某些病证的病因病机症状,诊断分型、治则治法则有较为系统的介绍,足堪后人师法,不但已成为后世发展的基础,而且时至今日,还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指导意义,所以病证学说也是《内经》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