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时阴阳、寒热的变化规律

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1)。故阴主寒,阳主热(2)。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3)。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4)。

《灵枢·论疾诊尺》

〔讲解〕

本文论述四时寒暑往来,更迭相胜,是自然界阴阳运动变化的结果。

(1)“四时之变”,指春夏秋冬四时气候的变化。“寒暑之胜”,谓寒暑往来,相互交替克制。“重阴”、“重阳”,即极阴、极阳的意思。本文是说四时气候的变化,寒暑的交替,都是阴阳运动变化的结果。阴发展到了极度,必然向阳方面转化,阳发展到了极度,必然向阴方面转化。为什么说这种变化是必然的呢?这应从天文学意义上去理解。太阳运行到冬至点,是阴之极,以后便向阳气逐渐增长的方向移动,这叫做阴极阳生。相反,太阳运行到夏至点是阳之极,以后便向阴气逐渐增长的方向移动,这叫做阳极阴生。张介宾说:“以阴阳之寒暄言,则冬至阴极而阳生,夏至阳极而阴生,是为阴阳寒热之至极。以日行之度数言,则冬至日南极而北返,夏至日北极而南返,是为日行南北之至极。故冬至曰阳始,夏至曰阴始。”由此可见常年四时气候变化,即由春温发展到夏热,然后转变为秋凉,由秋凉发展为冬寒,次年又转变为春温,这一四时寒暑的交替过程,是自然界阴阳运动变化的结果。

(2)阴阳的本义是以日光的向背、明暗为主要标志,即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光明为阳,黑暗为阴。《说文》:“阳,高明也。”“阴,云覆日也。”《管子·乘马》:“日夜之易,阴阳之化。”“时之长短,阴阳之利用也。”故以昼夜分阴阳,则昼为阳,夜为阴;以四时分阴阳,则春夏为阳,秋冬为阴。而昼夜,四时阴阳的变化,都是基于太阳的运动,如《淮南子·天文训》说:“日者,阳之主也。”《素问·生气通天论》也说:“天运当以日光明(天的运行应该以太阳的光明为主)。”在昼夜、四时的变迁中,由于太阳位置的移动而导致的阴阳变化,形成了昼夜、四时的寒热差异。阴阳与寒热,彼此是相互对应的,所以说阴是主寒的,阳是主热的。

(3)由于四时阴阳的变化,所以寒到极点就转化为热,热到极点就转化为寒,即热极于夏而转为秋凉,寒极于冬而转为春温。这种转化,实际上是有条件的,如果没有黄道与赤道相交(“地球一边公转,一边自转。有公转就有轨道平面,即黄道平面。有自转,就有赤道平面。在黄道平面与赤道平面之间有一个交角,叫做黄赤交角。目前的黄赤交角是23º26′。地轴同轨道平面斜交的角度为90º一23º26′=66º34′,并且地轴在宇宙空间的方向不同因季节而变化。因此,在地球绕日公转过程中,太阳有时直射到北半球,有时直射在南半球,有时直射在赤道上。”),就不可能分阴分阳,也就不会有四时寒暑的变化。当然这与我国所处的地理条件还有一定的关系。

(4)“寒生热,热生寒”,即寒能转生热,热能转生寒,即上文“寒甚则热,热至则寒”的意思。“阴阳之变”,是说四时寒热的交替,源于阴阳的相互转化,即与太阳的运动有关。

由于自然界存在着四时阴阳和气候寒热的变化,人体在生理上,诸如脏腑的功能活动,经脉气血的运行,水液的代谢活动等等,都不可能不作出适应性的反应。所以人体内部同样存在着相应的阴阳消长的规律。

〔临证意义〕

《内经》对四时阴阳变化十分重视,四时阴阳变化与人体脏腑、经络、营卫、气血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有较大的影响。这是中医整体观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主要理论依据。因此,临床治病必须结合时令季节和气候变化进行辨证论治,因时制宜,是临床应该遵循的一项重要治则。古代许多医家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有的还对“舍时从证”与“舍证从时”的关系辨证地进行了分析。如缪希雍《神农本草经疏》载:“夫四时之气,行乎天地之间,人处气交之中,亦必因之而感者,其常也,春气生而升,夏气长而散,长夏之气化而软,秋气收而敛,冬气藏而沉。人身之气,自然相通,是故生者顺之(使春天生发之气获得顺应),长者敷之(使夏天长养之气获得敷布),化者坚之(使长夏之化气获得坚强),收者肃之(使秋天收敛之气获得清肃),藏者固之(使冬天闭藏之气获得固守)。此药之顺乎天者也。春温夏热,元气外泄,阴精不足,药宜养阴;秋凉冬寒,阳气潜藏,勿轻开通,药宜养阳。此药之因时制用,补不足以和其气者也。然而一气之中,初中末异,一日之内,寒燠(燠,有暖之意)或殊。假令大热之候,人多感暑,忽发冰雹,亦复感寒。由先而感则为暑病,由后而感则为寒病。病暑者投以暑药,病寒者投以寒药。此药之因时制宜,以合乎权,乃变中之常也。此时令不齐之所宜审也。假令阴虚之人,虽当隆冬,阴精亏竭,水既不足,不能制火,则阳无所依,外泄为热,或反汗出,药宜益阴,地黄、五味、鳖甲、枸杞之属是已;设违时令,误用辛温,势必立毙。假令阳虚之人,虽当盛夏,阳气不足,不能外卫其表,表虚不任风寒,洒淅战栗,思得热食及御重裘,是虽天令之热,亦不足以敌其真阳之虚,病属虚寒,药宜温补,参、芪、桂、附之属是已;设从时令,误用苦寒,亦必立毙。此药之舍时从证者也。假如素病血虚之人,不利苦寒,恐其损胃伤血,一旦中暑,暴注霍乱,须用黄连、滑石以泄之;本不利升,须用葛根以散之。此药之舍证从时者也。从违之际,权其轻重耳。”缪氏提出“证重舍时,时重舍证”的观点,无非说明审时用药要通权达变,正确处理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这样才能做到从实际出发,取得更好的疗效。


电子版注:

1、原文“太阳运行到夏至点是阴之极”有误,应为“太阳运行到夏至点是阳之极”,电子版已改。 2、原文“秋气而而敛”,其中第一个“而”应为“收”,电子版已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