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色脉互参
夫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叶之出候也,故根死则叶枯矣⑴。色脉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则为工,知二则为神,知三则神且明矣(2)。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
[讲解]
本文论述诊察脉象需与色诊及尺肤诊法相互结合,才能全面了解病情。
(1)“桴”,即鼓槌。“桴鼓”,比喻事物相应,如鼓槌击鼓有声一样。脏腑气血的盛衰,疾病的寒热虚实,不但可以从脉象诊察,而且还可以通过观察病人面部的颜色和光泽及按摸患者的尺肤进行诊察。病人的气色、脉象、尺肤与疾病的发生具有相应的关系,犹如以槌击鼓,声响随之相应,是不会相失的。这也和树木的根本与枝叶的关系一样,树根衰败,树叶自然就枯萎。
(2)人体内外是统一的整体,“有诸内,必形诸外”。体内脏器的疾病,反映于体表的色泽,脉象和肌表的变化是一致的,如果能将察色、辨脉、诊尺肤三者所得相互参照,就能较正确地诊断疾病。所以,能够掌握其中之一的,仅为一般的医生,可以称之为工;掌握其中之二的,是比较高明的医生,可称为神;能够掌握这三个方面并结合起来运用的,是最高明的医生,可称为神且明。
征其脉小色不夺者,新病也(1);征其脉不夺其色夺者,此久病也(2);征其脉与五色俱夺者,此久病也(3);征其脉与五色俱不夺者,新病也⑷。肝与肾脉并至,其色苍赤,当病毁伤,不见血,已见血,湿若中水也(5)。
《素问•脉要精微论》
[讲解]
本文论述色脉互参,根据色脉的关系,辨别新病久病的方法。
(1)“征”,有验看,检查之意。“夺”,即失去正常状态。病人脉小说明邪气不盛,色不夺为正气尚未大伤,如张介宾注:“脉小者,邪不盛。色不夺者,形神未伤,”所以为新得的病,即新病。
(2)面部色泽变化是五脏精气盛衰的具体表现,一般情况下新病不易引起色泽的变化。所以如果面色失于荣润,都是病久伤及五脏精气的表现,所以为久病。所谓“脉不夺”,是相对“色夺”而言的,意谓久病面部色泽的异常变化较脉象的异常变化更为明显,所以不能理解为久病没有脉象的异常变化。
(3)如果五脏精气、气血津液大伤的久病之证,脉象与面部色泽均会出现明显的异常变化。所以临证如见脉象与五色都有异常表现者,是神气俱衰,气血俱败的久病之证。
(4)虽病而脉象与面部色泽均没有出现明显的变化,说明五脏精气未衰,气血津液未伤,所以是病尚轻浅的新病。
(5)“毁伤”,有损伤的意思,此指外伤。肝主筋,肾主骨,外伤损伤筋骨,故肝与肾脉并至而见沉弦。苍为肝色,赤为心之色,是暴受外伤筋骨受损,血脉凝滞所见的病色。所以脉沉弦,面色苍赤,是外伤筋骨受损,瘀血内停的色脉。外伤不论是出血或不出血,都有气血凝滞的病理变化存在,必然会出现局部肿胀的病变,好象有湿邪停滞一样。
[临证意义]
切脉是四诊中的重要内容,但对于脉诊的作用,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即不能低估其诊断价值,也不能视之为唯一可靠的诊法。四诊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过分强调脉诊而忽视其它诊法,如《医门法律》说:“古人以切居望、闻、问之后,则于望闻问之间,已得其病情矣,不过再诊其脉,看病应与不应也。若脉与病应,则吉而易医;脉与病反,则凶而难治。夫《脉经》一书,拳拳示人诊法,而开卷之首,便言观形察色,彼此参伍,以决死生,可见望问闻切,医之不可缺一也。”四诊中,尤因色诊直接反映脏腑气血的盛衰和病变,所以色脉互参是四诊合参的重要内容,为后世历代医家所重视。如张三钖说:“五脏六腑之精华,上彰于明堂,而脏腑有偏胜盈虚,若色若脉,亦必随而应之。但当求其有神,虽困无害,神者色中光泽明亮是也,脉有胃气,同一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