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阴阳总纲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1),万物之纲纪(2),变化之父母(3),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4),治病必求于本(5)。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讲解〕

本文论述阴阳是自然界的一般规律,是万物发生、发展、变化的本源,因此,也是医学所必需遵循的原则。

(1)“天地”,指自然界,“道”,法则或规律。“天地之道”,是说自然界的规律。阴阳法则为什么是自然界最一般的规律呢?这是因为作为阴阳理论核心的阴阳概念,从自然科学和哲学两个方面概括了自然界最一般的规律,阴阳不但作为自然科学概念,而且还作为哲学概念而存在。这两种概念在古代文献中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表达,它体现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必然联系,也反映了古代自然哲学的特点。从最早的文献记载来看,阴阳作为自然概念的表述,是屡见不鲜的,如《周易·系辞》说:“阴阳之义配日月”。“易”字从日从月。《说文》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礼记·祭义》也说:“日出于东,月生于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也致天下和。”《礼记·正义》注云:“阴谓夜也,阳谓昼也,夏则阳长而阴短,冬则阳短而阴长,是阴阳长短。”《礼记·月令》又说:“是月也(指仲夏月),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正义注云:“日长至者,谓此月之时,日长之至极……夏至昼阳六十五刻,夜漏三十五刻,是日长至也。死生分者,分半也。阴气既起,故物半生半死。”可见阴阳概念的产生,是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对自然变化长期观察与认识的结果。为了进一步探索阴阳的运动规律,我国古代天文学通过观象授时、圭表测影(即用圭表测定太阳投影的长度数值)、漏水计时等方法来考察太阳周期运动及天象变化,借以制定历法,指导农事活动,如张介宾说:“天地之道,一阴一阳而尽之,升降有期而气候行,阴阳有数而次第立。次第既立,则先后因之而定,气候既行,则节序由之而成。节序之所以分者,由寒暑之再更;寒暑之所以更者,由日行之度异。每岁之气,阳生于子而极于午,阴生于午而极于子,阳之进者阴之退,阳之退者阴之生,一往一来,以成一岁。”张氏明确指出太阳在周天运动过程中,由于所在位置的不同,阴阳消长也随之发生变易,因此表现出时令季节和气候寒暑的周期变化。这说明阴阳作为自然法则,决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在古代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对自然规律的总结。

哲学概念是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抽象概括出来的,阴阳作为哲学概念也不例外。由于事物总是处于矛盾运动之中的,因此在用阴阳概念对事物属性进行分类的同时,阴阳的矛盾性便随之显示出来。例如在用阴阳归属天地、上下、左右、前后、进退、升降、动静、明暗、寒热、温凉等的同时,也即通过阴阳之分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尤其是日月星辰的运行,四时寒暑的变化,白昼黑夜的交替,以及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物候现象,进而推衍于事物,无不可以用阴阳加以归属,无不可以用阴阳对立统一的相互关系加以说明。故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周易·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朱熹也说:“万物莫不有对”。这些都清楚地说明宇宙间的事物和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内部也包含着阴和阳两个方面。正是阴阳对立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才导致了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阴阳双方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是阴阳学说的核心,它的基本内容就是一分为二的,即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张介宾说:“道者,阴阳之理也;阴阳者,一分为二也。”这说明阴阳在作为客观世界的基本法则时,它又是抽象的哲学概念。

(2)“纲纪”,有纲领、纲要的意思。大自然的阴阳变化,是万物赖以生存、发展的决定因素。同时,有机体的生命活动,也是阴阳对立统一交互作用的结果。故王冰说:“万物之纲纪,滋生之用也”。马莳也说:“万物得是阴阳而统之为纲,散之为纪”。从哲学的观点来看,由于对立统一事物的普遍存在,阴阳可以作为对一切事物进行归纳分类的纲领。正如张景岳所说:“总之为纲,周之为纪,物无巨细,莫不由之,故为万物之纲纪”。

(3)“父母”,此处作根本、根源解,“变化之父母”,即万物生长变化的根源。《素问·天元纪大论》说:“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万物初生,从无到有叫做化;万物极变,从少到老叫做变。万物由物生至物极的整个过程,都根源于阴阳的变化,如朱熹所说:“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所成,阴可变为阳,阳可变为阴,变化之道,由阴阳之所生,故谓之父母”。“生”,发生、发展。“杀”,死亡、消失。“始”,即根本、由来的意思。“生杀之本始”,即万物产生和消亡的根本原因,也是阴阳的运动变化。如王冰说:“生杀之本始,寒暑之因也,万物假阳气温而生,因阴气寒而死,故生杀本始,是阴阳之所运动也”,这是就自然界阴阳变化对生物的影响而说的。就人体而言,整个生命活动也基于阴阳的变化,如果阴阳一旦离决,生命即告终止。推而广之,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不能离开阴阳运动变化的统一规律。

〈4)变化莫测谓之“神”,事物昭著谓之“明”。这里的神明,分别指事物内部的变化及外在表现。“府”,即所在之处。李中梓说:“言变化流利皆从此出也。”此承上文的意思,进一步强调事物内部阴阳两方面的相互作用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根本原因,而万物的运动变化是事物内部阴阳两方面相互作用的外在表现,事物内部的变化和外部表现,都是阴阳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称阴阳为“神明之府”。

(5)“本”,这里指阴阳。《内经》的“本”,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含义。有以六气为本的,如《素问·天元纪大论》说:“所谓本也,是谓六元”;有以疾病为本的,如《素问·汤液醪醴论》说:“病为本,工为标”,有以病因为本的,如《灵枢·病本》说:“大小便不利,治其标,大小便利,治其本”,要注意区别。本段最后指出“治病必求于本”,即强调治病必须探求阴阳的变化。阴阳是自然变化的客观规律,基于人与外在环境的统一性,《内经》认为:“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素问·宝命全形论》)又说:“生之本,本于阴阳。”(《素问·生气通天论》)说明人体一切组织结构和整个生命活动都是建立在阴阳对立统一规律的基础上的。生命的本质,就是机体内部阴阳的对立运动和与自然界阴阳变化保持统一协调作为基本法则而进行的活动,如果这种有序的,高度的对立统一协调关系被破坏,就会使阴阳失去相对平衡而发生各种各样的病变。或因阳偏盛而出现热证,或因阴偏盛而出现寒证,或因阳虚不能制阴而出现虚寒证,或因阴虚不能制阳而出现虚热证。尽管导致疾病的原因不同,疾病的病理变化也很复杂,但其主要的病理机转,仍然是人体内部的阴阳失调,因此在诊断上如能抓住这一基本病理过程进行辨证,就能把握住疾病的本质。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察色按脉,先别阴阳”,把辨别阴阳作为诊察疾病的纲领,就可起到执简驭繁的作用。同时,在治疗上相应采取“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等方法,纠正阴阳的偏盛偏衰,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即可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所以《内经》把调整阴阳作为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正如《素回·至真要大论》所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反映了中医辨证施治的主要特点,可见《内经》强调治病必须探求阴阳变化的观点,不仅符合中医学最基本的理论原则,而且有着广泛实践基础,正如张志聪所说:“本者,本于阴阳也。人之脏腑气血,表里上下,皆本乎阴阳。而外淫之风寒暑湿,四时五行,亦总属阴阳之二气。至于治病之气味,用针之左右,诊别脉色,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阴阳之理,故曰治病必求于本。”

〔临证意义〕

《内经》认为阴阳是自然界变化的客观规律,人体与自然界万物一样,也是阴阳对立的统一体,人体一切生理活动都建立在阴阳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并与外在环境保持相对的协调平衡。因此在病因作用下,干扰或破坏了机体某一部位或层次的正常生理活动,都会导致阴阳失调而发生病变。阴阳失调常表现为阴和阳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因此临床上常会有寒、热、虚、实等不同的证型出现。例如,阳偏盛则表现为热证,阴偏盛则表现为寒证,两者同时出现于不同部位,则表现为寒热错杂证。如果阳偏盛而又伤阴,则表现为热盛阴虚证,阴偏盛而又伤阳,则表现为寒盛阳虚证,两者均属虚实相兼。如果阴虚不能制阳则表现为虚热证,阳虚不能制阴则表现为虚寒证。也有阴损及阳、或阳损及阴而表现为阴阳两虚证。若阴阳偏盛偏衰发展到了阴阳离决的严重阶段,或因阳气衰竭表现为亡阳证,或因阴液亏绝表现为亡阴证。由于疾病是发展变化的,错综复杂的,因此阴阳失调可以演变为千差万别,各种各样的证候。如六经辨证有三阴、三阳的本证、兼证、变证;脏腑辨证有各脏、各腑的寒证、热证、虚证、实证。其中寒热可以相兼、虚实可以互见。但是,只要能辨别阴阳,探求阴阳的变化,即可从病位、病性、病势等方面,把握疾病的基本病理机转。如《伤寒论》的六经辨证就是以阴阳为纲,贯穿着表里、寒热、虚实等内容的辨证体系。其中三阳病多属表证、热证、实证;三阴病多属里证、寒证、虚证。表证在外为阳,里证在内为阴;热证主进为阳,寒证主退为阴;实证邪盛为阳,虚证正衰为阴。阴阳能概括表里、寒热、虚实,在临床上常作为中医辨证分析判断一切疾病的根本法则。由于阴阳失调是疾病发生发展的内在根据,因此,临床上分析病机必须着眼于阴阳两个方面消长盛衰的变化。故考察疾病的阴阳变化,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关键所在。正如张景岳说:“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为医道之纲领,阴阳无误,治焉有差。”


电子版注:

1、原书有“万物没不有对”字样,“没”应为“莫”,电子版已经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