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补气药

凡具有补气功能,治疗或改善气虚证的约物,称补气药。

气虚是指机体活动能力的不足。补气药能增强机体活动能力,尤其是脾、肺、心的功能,所以最适用于脾肺及心气虚的病证。脾为后天之本,生化之源,脾气虚则倦怠无力,食欲不振,脘腹虚胀,大便溏泄,脱肛,浮肿,或造血功能不足以及血失统摄等;肺主一身之气,肺气虚则少气懒言,动作喘乏,易出虚汗;心气虚则心悸失眠,虚弱无力,脉微。凡呈现以上证状者,都可用补气药来治疗。

临床应用补气药,应根据不同的气虚证分别选用适当的补气药。兼有阳虚或阴虚者,可与补阳药或补阴药同用;由于气为血帅,气旺可以生血,气能统摄血液,因此,临床上为了补血、止血,有时还要着重使用补气药。尤其是大失血时,可根据“有形之血不能速生,无形之气所当急固”、“血脱益气”的原则,急用补气药以固脱。

服用补气药如产生气滞,出现胸闷腹胀、食欲不振等证,可适当配伍理气药。